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共损毁土地约1.3亿多亩,其中,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约1亿多亩,自然灾害损毁约2000多万亩,目前已复垦面积约3000多万亩,但还有约1亿多亩尚未得到复垦。同时,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不断增加,平均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约几百万亩。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就《土地复垦条例》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了解到的。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所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可以为国家增加6000多万亩耕地、3000多万亩其他农用地,既可为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做重要贡献,也可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用地保障。

  据介绍,《土地复垦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土地复垦的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了复垦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复垦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