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湿地类型丰富,但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 的施行,将有助于解决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使湿地保护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图为位于河北冀中平原上的一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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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高票通过《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拥有94.2万公顷湿地的河北来说,这标志着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河北省林业厅副厅长刘凤庭表示,借助《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河北将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对非法占用及破坏湿地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加快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力争到2020年,河北湿地保护率达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