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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起九部委将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2008.12.08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新华社记者 周婷玉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8日说,今年12月10日起,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这一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4个月时间,由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个部门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8日,9部门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

  陈啸宏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吸取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整顿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今年9月,中国发生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部分企业在奶粉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化学原料三聚氰胺,导致一些婴幼儿泌尿系统出现异常。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今年11月27日8时,全国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累计筛查婴幼儿2238万余人次,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万余人,累计住院治疗的共5万余人,目前仍在住院的800余人。

  近年来,中国曾出现添加了苏丹红的辣椒油和咸鸭蛋、甲醛超标的银鱼等食品安全事件。陈啸宏指出,类似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有一定代表性,这些行为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都可能发生。

  “如不尽快解决,随时都存在发生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其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他说。

  陈啸宏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三步:第一步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各执法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产品抽检等方式,定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第二步是全面清理整顿。各执法部门开展突击检查行动,追查非法添加物源头,并严厉查处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步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重处仍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指出,这次专项整治中,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应是检查的重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则是整治的重点对象。

  中国目前约有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成规模的企业仅15万家左右,大多数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小企业的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使得监管很难。

  蒲长城说:“质检部门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如吊白块、苏丹红、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添加等,还要调查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

  据了解,监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以及追踪调查。如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涉嫌犯罪的,监管部门将立即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表示,工业主管部门将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督促企业从诚信管理体制、信息征集制度、监督制度及奖惩制度等入手构建生产者诚信体系。

  根据国务院批复卫生部的职能规定,卫生部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相关报道:

卫生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重中之重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周婷玉)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8日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重中之重。

  陈啸宏指出,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不法分子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以三聚氰胺为主要成分的所谓“蛋白粉”,危害群众健康;二是从原料生产、收购到食品加工经营没有做到全程安全管理;三是一些政府部门监管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大多数属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辣椒油中的苏丹红、火腿上的敌敌畏等。

  陈啸宏说,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有一定代表性,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都可能发生,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高科技”幌子,非法生产加工和销售用于食品加工的非食品物质,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赚取非法利益,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随时都存在发生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他说。

  据有关专家介绍,食品添加剂是允许加入到食品中的,但是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坚决纠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我国将向社会公布重点打击的非食用物名单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周婷玉)我国将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并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

  这是记者8日在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介绍说,根据以往发生过的情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9部门提出了这份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各地质检部门将结合清单,将那些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如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作为整治的重点。

  蒲长城还说:“质检部门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如吊白块、苏丹红、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添加等,还要调查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此外,他指出,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是整治的重点对象。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周婷玉)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

  8日,卫生部等9部门在北京召开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从2008年12月10日到2009年1月10日,主要是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第二阶段从2009年1月11日到3月1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各执法部门将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从2009年3月11日到4月10日,任务是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对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将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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