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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2014.3.03

  2012年年底,从东北到西北,从华北到华中乃至黄淮、江南地区,一场持续的雾霾蔓延中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余座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出现雾霾天气。大气污染治理关乎人民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更关乎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动真格、出实招。

  2013年9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发布,剑指PM2.5,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

  《大气十条》是我国政府在对当前大气环境形势科学判断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大气十条》的发布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推进管理战略转型

  《大气十条》成为具体实践

  “十一五”以来,国家先后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修订并颁布空气质量标准,强化政策措施。2012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2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开始下降出现拐点。

  但是,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117.6万吨、2337.8万吨,远超出环境承载能力;70%左右的城市达不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单位面积排污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左右;

  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亿辆,比2011年增加了7.8%,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612.1万吨;

  ……

  正如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相关负责人所言,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逐步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大气污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针对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下定决心,坚决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5月24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着力推进颗粒物污染防治,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好细颗粒物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2011年,李克强同志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就专门对PM2.5的监测等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又多次强调要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作为,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促使大气污染治理早见成效。张高丽副总理4次听取PM2.5防治专题汇报和有关地方及部门意见,深入山西、新疆、内蒙古、北京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对编制《大气十条》进行安排部署。

  为编制好《大气十条》,整个编制工作历时9个月时间,文稿修改达30多次。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十条》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

  出了十条35项具体措施,涉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责任等诸多方面。

  《大气十条》试图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顶层设计,注重改革创新,激励和约束并举,制定综合措施,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大气十条》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导向,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条件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大力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

  ■出台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污染治理

  25个省份发布《大气十条》具体实施方案

  《大气十条》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纷纷出台落实的政策措施,强化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把《大气十条》的要求具体细化到实施细则中,对京津冀及周边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更高环境目标和更严治理要求。

  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大气十条》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涉及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34个部门,共分解了80项任务。

  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

  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出近期拟出台的涉及能源结构调整、环境经济政策和落实各方责任3个方面的22项配套政策措施,配套政策措施已于今年2月12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与此同时,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和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开展。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发布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与环保电价、油品质量升级价格、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等政策。科技部组织实施“首都蓝天行动”,强化污染治理科技支撑。财政部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政策,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13年50亿元专项资金已拨付京津冀及周边6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拟安排100亿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开展节能产品“能效之星”评价活动。住建部制定了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国家能源局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签订了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气象局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组织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常委会议、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北京、天津、河北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发布了本地区的《大气十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积极稳妥地落实

  各项措施。以京津冀区域为例,在控制煤炭使用、优化产业结构和防治机动车污染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北京市完成32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4.4万户平房采暖实现“煤改电”,调整退出污染企业288家,淘汰老旧机动车36.6万辆。天津市对32座燃煤锅炉房实施“改燃并网”,搬迁关停外环线以内污染企业23家,淘汰黄标车7.2万辆。河北省淘汰小锅炉3万多台,削减钢铁产能1100万吨,关停重污染小企业8347家,淘汰黄标车57.8 万辆。同时,各地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天津市关闭违法排污企业440家,责令停产整治144家;河北省组建全国首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抓获环境犯罪嫌疑人290人,刑事立案289起。

  在日前召开的各地“两会”上,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长、市长、主席在工作报告中大篇幅地安排部署环保工作,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到“再花多少钱,也要坚决完成任务”;天津市市长黄兴国讲,2014年要在控煤、控车、控尘、控污等“四控”方面实现大突破;河北省省长张庆伟讲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不能形成一吨产能,超过一吨产能的就地免职,而且党政同责,必须执行。这充分反映出各地在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方面的空前决心。

  有关地方政府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多地采取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如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发出倡议书,号召大家少放鞭炮,要求党员干部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山西省环保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环保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众也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

  ■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重而道远

  督察各地落实情况

  虽然《大气十条》的贯彻落实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着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机动车污染问题更加凸显、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个别地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配套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今年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分解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大气十条》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台相关文件。自今年起,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严格落实《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实施京津冀清洁煤推广计划。积极稳妥推进煤改气,建立天然气供需衔接机制。

  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今年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1.5万平方米,燃煤机组脱硝1.3亿千瓦、脱硫1500万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15万蒸吨。实施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加快火电、钢铁、水泥行业除尘改造,限时达到新的排放标准。制定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加强车油路统筹,完善协调机制,强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300万辆以上;制定低速货车并轨升级方案,加快推广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完善建筑供热计量政策。推进重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通过设立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充分发挥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区域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强化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在重点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今年6月底前完成北京、天津和石家庄的解析工作。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对地方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继续保持专项督察行动的高压态势,环境保护部将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的情况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政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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