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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取消食品“最佳食用时间”标识

2014.6.27

   欧盟将在7月1日正式提出议案,准备取消部分食物的“最佳食用时间”标识。在一些国家,消费者往往受“最佳食用时间”干扰,误以为过了最佳食用时间的食品就不可再食用,从而造成了大量食品浪费。这种误读已经导致欧盟的食品浪费达到15%至20%。“最佳食用时间”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被纠正。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从2006年起,欧盟国家每年高达9000万吨的食品被白白扔进垃圾箱,造成了极大浪费。这其中,有15%至20%的食物是因为消费者错误理解了“最佳食用时间”而引起。

   上述议案是基于荷兰和瑞典等国家所提出的建议。荷兰和瑞典在上个月的欧盟农业部长会议上指出,在众多欧盟国家,超市里销售的食品被贴上了各种“最佳食用时间”标签。消费者往往受此干扰,误以为过了最佳食用时间的食品就不可再食用,因而造成大量浪费。

   在欧盟,“最佳食用时间”标签被广泛应用于许多可冷冻或可长期存储的食品,如面粉、米、油、罐头、巧克力、咖啡、茶叶等。而如果这些食品没有开封,并且保存完好,完全可以在过了最佳食用时间之后继续食用。

   “保质期”标签则往往用于那些易腐败变质的食物,如新鲜鱼类和肉类等,对于那些注明开封后须在“多少时间内”食用完的食品,应该严格遵循标签提醒的时间。

   欧洲环境保护协会长期关注食品浪费的政策研究员皮亚特·巴扎克表示,对于消费者和食品零售商来说,搞清楚“最佳食用时间”和“食品保质期”的区别非常必要,许多人将两者视为等同而将食物白白丢弃。

   据了解,从6月3日起,日本对保质期一年以上的瓶罐装饮料、调料等的“赏味期限”标识方法进行调整,将从原先的“年月日”,改为只标注“年月”。这也是为了减少食品浪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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