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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以身试法 新环保法实施后宁波查封首家企业

2015.1.27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永佳工艺编织厂现在大门紧闭,厂区门前再没有工人搬运货物进出的繁忙场景。

  1月9日,鄞州区环保局依法对这家违法加工生产的企业实施强制查封。这是今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宁波市环保部门查封的第一家企业。

  鄞州永佳工艺编织厂位于集士港镇祝家桥村,主要从事蔺草制品制造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尘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同时,企业存在露天焚烧废弃蔺草料的行为。之前,鄞州区环保局集士港分局就接到过群众反映,已经对这家企业进行过检查。

  针对企业的这些环境违法行为,集士港环保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去年9月19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蔺草项目生产,并处罚款4.9万元。

  然而,这家企业在缴纳罚款后仍然继续排放粉尘、焚烧蔺草废料。在近日的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车间里灰尘弥漫,地面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粉尘,工人除了戴着口罩,再无其他防护装备。车间内几乎没有粉尘处理设施,蔺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全部经排风扇直接外排。厂区的一个角落,正在焚烧蔺草边角料,发出阵阵刺鼻的气味。检查中,企业负责人拿不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1月9日,执法人员依法下发《查封决定书》,对这家企业的30台编草机及供电设施现场贴上了“封条”,并告知企业负责人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隐藏、转移、变卖、启用已查封设施、设备应该负的法律责任。

  宁波市环保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如果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行政复议、诉讼等一系列流程办下来,需要数月时间。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这样的案件施以重拳,执法效率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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