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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辽宁专项整治食品批发经营

2015.7.17

   昨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从本月起至10月份,我省将开展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完成对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包括规范食品批发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自查清理、设定专区保存、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等情况,此外,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等,详细记录食品批发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数目、退市、回收、存放、处置等信息。

   本月起开始的整治行动,除了加强对食品批发经营者仓储库房的日常巡查,将对排查时存在问题的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将逐户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制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消费者购物时,可以通过经营网点上悬挂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公示板”上的等级标识来选择购物。食药监管部门也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目前,沈阳市共有食品流通监管经营户36067户,其中A级4926户,B级27821户,C级3289户,D级3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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