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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全省开放共享

2015.7.09

  动辄数十万的大型科学仪器,“养”在科研单位,利用率低难以发挥作用,而一些企业需要,却因无处寻找,而不得不花费巨资购买。这一现象未来在我省将有望得到解决。7月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我省近期将组织省内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设施。首批面向社会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单位共有23家,单价2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共计1183台(套),设备原值已超过2.3亿元。

   据了解,这批仪器设备主要包括科学分析仪器、计量检测仪器、大型高精度电子显微镜、特种检测仪器、超级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食品化工类分析设备等,其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机械制造、食品安全、软件设计、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行业和领域。

   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省科技厅近期组织将相关单位对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和设备进行了统计,按照“互联网 ”思维方式,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建立了开放的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gskj.gov.cn,甘肃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科聚网”),将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了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为激励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省科技厅出台配套意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后补助的方式向仪器所在单位进行成本补偿,向仪器使用者发放创新补助,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新成本,通过服务民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此外,我省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更加健全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基本解决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入网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别达到90%、85%、45%以上。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我省将通过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一律向社会开放”。此外,我省还将依托现有科研公共服务机构,分步实施省、市州、县市区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的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务网络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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