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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0.6.17

  一、 基本情况

  本季度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区有关质检机构对熏煮香肠及火腿制品、果蔬类罐头、禽肉水产罐头、豆制品(含豆腐、腐乳)、啤酒、番茄酱、汤圆、速冻肉制品、糕点、碳酸饮料、小麦粉、大米、食用菌制品、谷物加工品、蜂蜜、粉条、淀粉、其它酒、糖果及糖制品、代用茶、冷冻饮品、速冻水饺等22类食品,人造板材、家具、絮用纤维制品等3类家居用品,化肥、农膜、播种机、农机配件等4类农资产品,共29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551家企业704种产品,合格446家59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9%。其中抽查食品421家企业509种产品,合格353家44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4%。

  抽查大型企业10家19种产品,全部合格;抽查中型企业17家34种产品,合格16家3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1%;抽查小型企业524家651种产品,合格420家53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8%。

  合格率达到100%的产品有禽肉水产类罐头、啤酒、番茄酱、速冻肉制品、食用菌制品、谷物加工品、糖果及糖制品、代用茶、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播种机共11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低于70%的有果蔬类罐头、其它酒、农膜、家具共4类产品。合格率最低的是家具,仅为20%。

  二、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分析

  (一)食品质量分析

  1.总体情况

  本季度共抽查22种食品,其中有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上期有所下降,占抽查种类的36.4%。其中,抽样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果蔬类罐头,较上期下降45.8个百分点。结合各盟市局区域整治,对连续三年未开展过监督抽查的食用菌制品、谷物加工品、蜂蜜、其它酒、糖果及糖制品、代用茶等6类食品进行了抽查,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均为100%,蜂蜜、其它酒两类产品中有部分产品综合判定不合格是由于标签标识不合格。抽样合格率提高的有番茄酱、汤圆、碳酸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等5种产品,提高幅度最大的是冷冻饮品,提高了16.1个百分点。

  2.抽样合格率下降幅度较大的食品质量分析

  果蔬类罐头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共抽查7家果蔬类罐头企业的8种产品,其中3家企业3种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37.5%。不合格的产品中有2家企业3种产品是防腐剂(苯甲酸)超标,另有2家2种产品是标签标识不合格。苯甲酸超标的原因是2家生产企业在产品中违规添加防腐剂。2家企业未按要求在标签上标注配料、添加剂。

  淀粉抽样合格率下降幅度为20.7个百分点。共抽查26家淀粉生产企业的29种产品,合格20家23种,抽样合格率为79.3%。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二氧化硫和标签标识。6种不合格产品中,有3种是二氧化硫超标,原因是企业在组织生产时,为了使产品的色泽更加好看,过量使用漂白剂,导致二氧化硫超标;另外3种是标签标识不合格,企业未按照GB7718―2004标准要求在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产品的配料或原料,以及产品等级。

  3.抽样合格率提高幅度较大的食品质量分析

  本次抽查冷冻饮品的抽样合格率为100%,较上次抽查提高16.1个百分点。原因在于:一方面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另一方面是各级质监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促进企业对如何保证产品质量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提升了质量控制能力。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风险监测中发现我区个别冷冻饮品存在一些质量风险,通过帮助企业认真查找、分析质量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我局加大了对整个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推动了冷冻饮品行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其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1.包头地区家具产品质量问题突出

  本次对家具产品质量的抽查只是针对包头市场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的区域性抽查。共抽查包头市的20家家具生产企业2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20%。不合格项目全部是甲醛超标。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使用的基材(密度板)甲醛限量超标。

  2.农膜质量问题严重

  本季度抽查10家企业的22种产品,合格3家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40.9%,而去年的抽样合格率为10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宽度、标志项目不合格。全部13个不合格样品中均含有标签不合格项(主要是无贮存期、类别及标准号标注错误),这也是导致本次农膜产品抽样合格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除标签项目不合格外,实物质量不合格的有5个样品,其中有3个样品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项目不合格(3个样品中有1个样品拉伸负荷项目也不合格),2个样品宽度项目不合格。

  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控制精度不高,加工工艺不稳定;二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三是大部分企业对GB13735-199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和CCGF406-2008《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理解的不透彻,导致多数产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3.化肥、播种机质量有所提高

  历年来,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局一直对化肥、农膜、播种机、农机配件等4类农资产品进行跟踪抽查。本次抽查除农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外,农机配件产品与去年合格率相同,化肥、播种机合格率有所提高。

  本次抽查的化肥产品有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碳酸氢铵8个品种,共31家企业的60种产品,合格26家55种,抽样合格率为91.7%,与去年同期相比,合格率提高9.2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包装标识,只有1种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从今年的化肥抽检结果来看,产品标识规范了很多,标识不合格产品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所标注的产品名称未采用标准名称。

  播种机产品全部合格。较去年同期产品抽样合格率提高13个百分点。历年抽查播种机都存在安全项目不合格的问题,通过几年的连续抽查、整治,企业的产品设计更加规范,避免了设计缺陷,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设计和标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4.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有所下降

  共抽查18家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16家39种,抽样合格率为92.9%,较上次抽查合格率下降7.1个百分点。抽查结果显示,本次抽查的产品没有“黑心棉”。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填充物纤维含量和规格尺寸两项指标。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料填充物质量控制不严以及偷工减料。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抽查结果和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各盟市质监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进行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特别是果蔬类罐头、农膜和家具产品不合格的,要监督企业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复查。后处理案卷要一案一卷归档,及时上报。

  (二)家具中的甲醛超标问题,社会反响较为强烈。自治区质监局将在年内适时再次组织全区范围的监督抽查,并将解决家具甲醛超标的问题作为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盟市质监局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下大力气解决长期以来甲醛超标问题。

  (三)农膜产品质量的明显下滑应予以高度重视。此次农膜抽样合格率下降近60个百分点,一方面是《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406-2008)第一次正式实施,一些企业对相关要求不了解,造成标签不合格突增;另一方面,即使排除标签不合格的影响,还有5种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7.3%,仍然比去年下降22.7个百分点。对此,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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