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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剩余科研经费不用“凑发票”,可自主支配

2016.5.20

  5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日前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探索科研机构和高校领导干部在成果转化中股权代持的制度。

  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谈到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情况时表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让大学和研究所有自主权,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最近有一个话题在关注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说科研经费管理陷入恶性博弈,一方面是钱花不动,另一方面是乱花钱。为此有记者在发布会上对科研经费管理有什么具体的举措提出了疑问。

  王志刚回应称,科技体制改革在这方面也是不断地想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使这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尽可能少,但是一旦出现,科技部历来的态度是决不姑息。同时,王志刚表示,科研经费管理,过去有一个发票的问题,大家拿发票报销等等,这个事情确实是存在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王志刚介绍,第一就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让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经费使用方面以及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它有相当的自主权。王志刚同时表示,任何事情都是双刃剑,有激励必有约束,光有自由没有约束,光讲自主不讲大的规矩是肯定不行,在规矩和约束的制定方面要能够符合科研活动的规律,要符合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王志刚举例说明,报销发票,到年底这个钱不报销不行,课题一结束,剩下的钱给转走了,这次也变了,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也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王志刚表示,这样就不急于赶紧拿着发票和各种东西去套现,就不需要这样做了。在这里面要防止个别人套现装口袋,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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