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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刚性制度成为环保数据“还原剂”

2016.11.17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作为“十三五”环保工作方案的附件,《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也同时出台。两个方案,均聚焦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从顶层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设计了最为严苛的制度防范,体现了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零容忍。

  客观、准确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数据基础,其在确定“环境治理方向”决策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长期以来,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肆虐泛滥,诸如将水污染源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环保官员为空气采样器戴上口罩等造假行为屡见不鲜。据统计,仅在2015年,全国就发现2600多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等问题。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蔓延之际,环保部出台更为严格的工作方案,以刚性制度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添加成色十足的“还原剂”,正当其时。

  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失真的危害人人皆知,之所以有人铤而走险造假,究其缘由,除了“数字出政绩”的冲动外,不健全的考核和监管机制,无疑为一些弄虚作假者开启了方便之门。对于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防范,目前环保部不仅设置了数据“一点多发”、远程监控、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层关卡,还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对各类环保数据作假行为划定“红线”。尽管这些举措表面上看似无缝可钻,但却因数据采样和最终发布都由地方环保部门说了算,实际上导致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种监管机制,无异于形同虚设。在扭曲政绩观的驱使和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冲动自然不可能从根本上绝迹。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遏制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只有在刚性的监管制度中注入货真价实的“还原剂”,才能确保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环保部此次印发的两个工作方案,除了提出要构建不少于三级的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外,还重点将环境质量监测的事权统一上收,规定地方环保部门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并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来提升监测质量。这种顶层设计,既适应了环保工作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改革需要,又从根本上革除了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质量监测弊端,从而有效堵塞了环境质量监测中数据造假的漏洞。一旦让其落地生根,必将对环境质量监测中的数据造假顽疾产生“刮骨疗伤”般的遏制作用。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两个方案还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环保与公检法联动机制,支持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这更是扣住了弄虚作假者的“命门”,必将有助于依法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违法行为法治潜能的充分发挥。

  徒法不足以自行。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祸国殃民,必须“零容忍”。在任重道远的环境质量治理征程中,期待各级环保部门以实施环保部的两个工作方案为契机,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让其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从而为虚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注入“还原剂”,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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