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第七督查组日前对海南省开展督查。

  督查组认为,海南省全力推进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环境执法监管等8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督查组也指出,海南还存在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亟待加强等问题。

  截至督查时,海南已完成清理整顿项目1100个,总完成率仅为25.2%,整体工作进展缓慢。督查组指出,目前,保亭、东方、定安、儋州、乐东等5个市县完成率不足15%,整顿任务很重。特别是保亭、定安、乐东3个县被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多次通报批评后仍无明显进展,工作严重滞后。

  督查组要求,海南要严格按照“三个一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此外,督查组指出,海南省的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亟待加强。“除海口市外,其他市县环保主管部门和环境监察机构仍在设置和完善中,整体环境监管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当前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