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5月17日电  (赵鹏、谢贤伟)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食品安全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颁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自此,福州市食品安全不达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主要针对领导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当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发生制售伪劣食品案件被国务院、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批评等7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