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8月1日,苏州检验检疫局为辖区内一家外贸生产单位的出口运动鞋签发了首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这是国内企业获得的第一份出口哥斯达黎加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按照《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凭借这份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该批货物在哥入境通关时可享受零关税,将为企业节省3600多美元关税,有力提升了该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双方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协定》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互利双赢,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步伐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