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获悉,该所科研人员研究构建了一套针对我国省域尺度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数,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处于“相对高碳”和“高碳”发展水平,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仍面临着巨大压力。这项研究成果发表在近期出版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资源科学》上。

  当前各地正在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但衡量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迄今尚无公认的指标和标准。为摸清我国各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促进区域低碳经济发展,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鲁春霞的研究小组选取了社会经济资源基础、能源消费、碳排放、碳吸收能力、低碳产业发展等指标,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现状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类型划分,得出了低碳区、相对低碳区、相对高碳区和高碳区4种类型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评价结果显示,北京、福建、广东、浙江4省为低碳区,上海、江西、青海、四川、广西、黑龙江、湖南、陕西8省区市为相对低碳区,海南、重庆、吉林、安徽、天津、江苏、湖北、辽宁、云南、内蒙古、新疆、河南、甘肃、河北、山东、贵州16个省区市为相对高碳区,山西、宁夏为高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