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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明胶事件还要查查监管渎职

2012.4.18

  摆在面上的监管成绩一套又一套,实际的监管效果一点都没有,这是一种典型的“纸上监管”。必须依法彻查追究官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否则“高度重视”就只能是虚伪的形式主义。

  近日,河北阜城被曝光部分工厂生产工业明胶并销售给药企,阜城副县长李华一在回答央视白岩松“作为县里几个班子主要领导人有没有深刻反思”的提问时,居然介绍起了过去数年的工作成绩,称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坚称“一些我们工作当中形成的工作制度,还是比较有效的”。

  当民众正为“毒胶囊”事件忧虑不已时,理当为此负责的地方官员却在大谈工作成绩,罔顾事实地坚称“工作制度比较有效”;在此之外,没有一句公开的道歉,没有一点失职的惭愧,没有一项责任的承担——不得不说,这位官员责任意识之淡薄,权力耻感之阙如,令人汗颜。

  早在2004年,央视就曝光过阜城县古城镇工业明胶大量流入各种食品行业的丑闻。

  彼时,李华一正好是古城镇的党委书记;8年后,当阜城县的工业明胶再次被曝光,李华一已经升任副县长。这至少透露出两点信息:一是,责任官员非但没有因为事件曝光而被问责,反而继续升官;二是,同样的问题非但没有因为被曝光而得到彻底整治,反而愈发严重愈发泛滥——当年,不法商贩宣称“阜城的胶全是工业胶,但是90%的全吃了”;如今这个比例如何,恐怕仍然不容乐观。

  食品药品安全是头等民生大事,阜城县政府对于当地工业明胶大量流入食品药品领域必须高度重视,何况媒体8年前就已经曝光过。事实上,这位副县长的确宣称“县委政府非常的关注、高度的重视”,在他叙述的工作成绩里,规范销售、规范质量、规范生产,都有主管部门负责,并且“每年都有两次对这个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如果这些“成绩”属实并且监管有效,工业明胶流入食品药品领域理当得到遏制。只可惜,最明显的用于伪装明胶类别的白袋子至今都未解决,无任何产品标志的白袋子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卖到外地加工药用胶囊。

  摆在面上的监管成绩一套一套,实际的监管效果一点都没有,这是一种典型的“纸上监管”,只能用来自欺欺人。在工业明胶大量流入药用胶囊厂的事实面前,副县长依然津津乐道于这些“纸上监管”,足见其日常监管是怎样只满足于做表面功夫的。殊不知,“非常的关注、高度的重视”,不是开开会议、发发文件就算完事的,必须落实到常态化的监管细节中去才有意义。

  在一个正常的问责制度里,出现毒胶囊这样严重危害国民健康的重大事件,应该有官员因为羞愧而引咎辞职,也应该有官员被严厉问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可是,从这位副县长的表态中,似乎完全没有这样的耻感意识,甚至还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包装药品的毒胶囊好比奶粉里的三聚氰胺,必须依法彻查追究官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否则“高度重视”就只能是虚伪的形式主义。

  相关报道见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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