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健康关系到人口素质和社会和谐,但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受到法规缺失、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不高等因素的制约。专家建议,应尽快启动我国儿童用药法规建设工作,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同时,为提高制药企业儿童用药研发生产的积极性,我国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儿童用药注册、临床研究、定价、招标、医保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谈及儿童用药,有业内人士总结出两大问题:法规缺失、企业生产积极性不足。

  首先是儿童用药法规缺失。达因药业总经理杨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条例,还是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都未对儿童用药提出特殊规定,即在法规方面已经把儿童用药成人化了,致使我国儿童用药的注册和监管无专门的法规可依。而且,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尚未设置风险利益评价体系,对儿童的保护性不够。

  另一方面,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也不高。某药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与成人用药相比,儿童用药在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儿童用药的处方、工艺相对复杂,对口感要求高。安全性要求高,对原辅料选择性及质量控制要求较高。同一成分针对不同的年龄段儿童,需进行不同剂型、规格及口味等相应的药学研究。儿童用药的研发是所有药品研发投入最大、耗时最长、临床试验最复杂的领域之一,即便研发成功了,也将面临市场教育和推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