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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七禁”改善乡村环境

2010.11.21
  南江县大力推进城乡环境治理示范创建工程,创建“三四五示范工程” ,即创建30个示范村、400个示范社、5000户示范农户。

  各乡镇除认真按照县上统一规划要求积极实施外,同时还制定了七条“禁令”,七条“禁令”是:严禁在公路上乱堆乱码;严禁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晾;严禁乱排倒污水粪便;家畜家禽要拴养或者圈养,严禁散放;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禁乱贴广告标语;严禁农业生产垃圾乱扔乱放,从而确保全县乡村环境不断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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