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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国家文物局签署科技战略合作协议

2012.5.22

  5月22日上午,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签署了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白春礼在讲话中指出,中科院与国家文物局科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院、局双方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全面战略合作的新阶段。文物保护的科技需求是国家战略需求的重要部分,文物保护中一些重大需求也是需要科技创新突破的重大难题。在实施“创新2020”中,中科院全面推进“开放兴院”战略,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利用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深入开展院、局合作,将更好地为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服务,进一步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中科院将组织精干队伍,对合作的战略重点进行统筹部署,联合开展文物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开放共享科教基础设施,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文物保护科技战略研究和培养高端人才与专业人才。

  励小捷在讲话中指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化遗产,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长期以来,文物系统与中科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技术交流不断深化。当前,文物保护的科技需求更加紧迫、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不可移动文物实时监测、文物信息平台建设、文物保护科技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需要文物界与科技界的通力合作。文物系统将积极提供条件,依靠中科院的科技力量,共同做好科技合作,全面提升文物、博物馆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推动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更好地发展。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中科院与国家文物局将围绕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联合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科技行动计划,在预防性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考古、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传播等方面,凝炼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任务。在战略规划、保护新材料、先进分析检测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先进专有装备等行业共性需求方面,以及硅酸盐类、金属类、有机材质类、木结构建筑、土遗址与石窟寺的保护和科技考古等专业领域,联合组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交流与培养机制,推进文物保护科技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前沿战略研究和科学传播活动。

  签约仪式上,宋新潮介绍了院、局双方合作的有关情况。

  中科院副秘书长潘教峰,中科院、国家文物局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白春礼讲话

励小捷讲话

李静海、宋新潮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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