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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上“保险”两会代表人寿总裁热议提案

2009.3.04

  利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对参与责任保险的保险企业、投保企业和保险中介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其参与责任保险的成本,提高其参与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总裁杨超在其《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案中建议。

  温家宝总理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指出:“食品药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甚至牺牲人民群众生命来换取增长、谋求利益。”然而,2008年的“三鹿奶粉”和“黑龙江双黄连”问题再次暴露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存在,如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值得全社会深入思考。

  杨超从保险业的角度出发,发挥保险的独特功能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有助于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事故发生后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及时补偿,后续治疗与生活无从保障。当消费者使用的食品药品出现问题后,很难及时界定问题的产生根源,消费者治疗费用一时难以解决,延误病情的诊断与治疗,而且一旦责任厂商无力赔偿,则受害者的后续治疗和生活费用更加无法落实。

  (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停产甚至破产倒闭并造成上下游企业经营受困,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影响社会稳定。“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不仅生产企业自身受到毁灭性打击,并使企业职工的正常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在整个事件中并无违法违纪的很多奶农、经销商也受到很大牵连,产品积压、货款拖欠,极大损害了这些无辜相关者的利益。

  (三)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由政府承担,加重政府负担。目前,一些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虽然明确了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但由于责任人个人甚至整个责任企业的经济能力限制,常常无力支付赔偿,使得最后责任实际上落在了政府身上,政府在善后处理工作中承担很大压力,加重了财政负担。

  (四)食品药品企业责任保险意识淡薄。目前,很多保险企业都开发了食品药品责任保险险种,但是相关企业投保率非常低。一方面,许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成本;另一方面,没有意识到通过责任保险这种手段,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并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义

  责任保险是以市场化的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义在于:第一,如果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投保了责任保险,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赔付,受损害人群的救治问题可及时得到必要保障;第二,尽管问题企业在事后生产经营会陷入困境,但在保险公司及时赔付的情况下,可以帮助解决其职工的正常生活保障问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还可以减小企业生存的压力,有利于企业恢复生产运营,避免连锁反应和后续问题的发生;第三,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可以给政府以重要支持,减轻政府的善后负担;第四,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事前督查和预防功能,促使其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从而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制建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时,应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参考、借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规定建立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的做法,积极争取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强制性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使食品药品责任保险深入人心。各类媒体要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培育社会各界的责任意识和保险意识,同时主动向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责任保险在分散风险、补偿损失、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作用。

  (三)为责任保险产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并就风险评估技术与国外相关机构进行交流,为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搞好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预报提供信息,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置。

  (四)通过财政、税收补贴,提高企业参与责任保险的积极性。要利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对参与责任保险的保险企业、投保企业和保险中介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其参与责任保险的成本,提高其参与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杨超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制建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参考、借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规定建立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的做法,积极争取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强制性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杨超还提出,要为责任保险产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并就风险评估技术与国外相关机构进行交流,为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搞好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科学依据,也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预报提供信息,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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