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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回应非法销售转基因大米:严厉查处不姑息

2014.7.30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29日表示,对个别公司或个人违规种植、销售转基因作物的,农业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日前,有媒体对湖北部分地区非法销售转基因稻种作了报道。报道播出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湖北省农业厅依法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对转基因作物,无论是制种、试验、还是种植,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对个别公司或个人,违规种植、销售转基因作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据悉,目前我国并未商业化生产转基因主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

  记者获悉,农业部现已要求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始终保持对转基因种子非法生产和销售的高压态势,按照属地化原则认真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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