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31日,环境保护部派出10个督查组,分别对天津、河北、河南、安徽、山东等20个省份进行环境执法监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

  此次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取缔“十小”企业、《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9个方面。

  正如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对督查提出的要求:“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发现地方工作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督查期间,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省在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在夯实责任、建章立制、加大力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力度不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仍需完善等问题。如广东、天津等地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完成率尚不足40%,四川部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尚有居民建筑或建设项目,多家涉危废企业存在危废标识不规范、危废贮存场地不符合要求、处置设施手续不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