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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监督评估结果反馈会在京召开

2010.10.22

  2010年10月14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意见反馈会在京召开。科技重大专项生物与医药板块监督评估组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桑国卫院士,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卫生部副部长刘谦,总后卫生部副部长王玉民出席会议,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本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总体组专家及实施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许倞主持。

  许倞主任首先介绍了2010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总体情况。生物与医药板块监督评估组组长巴德年院士简要通报了生物与医药板块3 个专项监督评估工作的情况,对新药创制专项的组织实施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副组长赵达生研究员代表监督评估组做了意见反馈。监督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新药创制专项在创新药物品种研发、药物大品种改造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在促进企业成为药物研发和投资主体、提升新药创制能力和水平方面发挥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就加强专项过程管理、提升技术平台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产学研联盟运行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专项牵头组织部门对监督评估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对监督评估报告的内容表示赞同。桑国卫院士表示,将根据监督评估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专项的技术管理,加快推进“十一五”计划各项工作。同时,要将监督评估意见和建议融合在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中,依托本专项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国医药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以及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保障医药战略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谦副部长表示,要充分重视监督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改进工作。在“十二五”计划期间,本专项将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更加重视创新药物研发的质量,着力开发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好药。要进一步明确并突出各领域的重点内容,在全面验收评估的基础上,对“十一五”计划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或终止淘汰。要加强重要领域和课题间的协同与衔接,不断强化任务的集成与整合。要切实加强专项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发挥并落实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责任专家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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