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
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
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