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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场制、售饮用水须每周测水质

2009.8.13

  本市将对小区内出现的现场制售饮用水行为予以规范,现场制售的饮用水将每周检测水质,同时,发现违规制售饮用水的市民可投诉举报。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行。

  该办法就部分小区内通过水处理设备当场制水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行为进行规范,从生产、销售、维护及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办法规定,现场制、售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其现场制售水机的运行和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每周检测水体pH 值、浑浊度,每季度检测水质中微生物指标。检测记录将归档并保存1年以上,随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卫生执法部门也将定期抽样检测水体,如发现问题将酌情处以警告、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根据办法,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经营单位应给每个供水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员,定期对供水点进行巡视。同时,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有条件的可建立水质检测实验室。

  此外,办法明确,现场制售水机安装位置周围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存在禽畜饲养场、公共厕所、垃圾桶(箱、房)、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现场制、售水机的净水出水口处须安装安全防护门,并保持正常使用。

  据了解,目前本市小区内大约有1000余个制售饮用水站,多由物业、业委会或企业运行管理,个别水站存在卫生污染隐患。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制售饮用水站卫生的管理和规范,解决部分供水单位无证供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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