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精细陶瓷的分类。该系统包括陶瓷粉料前驱体、粉末、陶粒、纤维、晶须、片晶、单晶、多晶、非晶态(玻璃)材料,及复合材料、陶瓷薄膜、涂层。该分类系统将构成标准的核心。
分类系统不包含以下:
a 碳材料,除某些特殊陶瓷如金刚石、玻璃碳或者化学气相沉积石墨以外;
b 硅材料,锗元素以及其他半金属材料,但它们作为精细陶瓷组成或前驱体时除外;
c 粘土类传统陶瓷,包括:
1 日用陶器(餐具等日用精细陶瓷制品);
2 建筑卫生陶瓷;
3 墙体材料;
d 定形的和不定形的耐火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精细陶瓷的分类。本标准不适用于硬质合金产品或者主要成分为玻璃的制品,但可以参照采用。本标准不是为了强制规范该分类系统如何使用,而是提供一个灵活框架和一个推荐性的可操作的编码系统,使用人员可以根据陶瓷产品信息编订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