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771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342 条与 相关的标准,共 23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物人体暴露组解析的工作程序、初步调查、场地调查、人群调查、暴露标志物筛选等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posome analysis for human exposure to soil contaminants from sites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ICS
13.020.40
CCS
N771
发布
2023-05-22
实施
2023-05-22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的流程、评价范围与内容、评价指标和数据资料、成效评价等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Urban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ssessment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5-22
实施
2023-06-05

本文件规定了石化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物人体暴露组解析的工作程序、初步调查、场地调查、人群调查、暴露生物标志物筛选等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posome analysis of human exposure to soil contaminants from contaminated sites Petrochemical industry

ICS
13.020.40
CCS
N771
发布
2023-05-22
实施
2023-05-22

本文件规定了场地土壤污染物人体暴露组解析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posome analysis of human exposure to soil contaminants from sites General principles

ICS
13.020.40
CCS
N771
发布
2023-05-22
实施
2023-05-22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湿地运行绩效评价技术规范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步骤和工作流程、评价方式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现已建成并运行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的运行绩效评价,同时可应用于自然湿地运行绩效评价的参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constructed wetland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5-18
实施
2023-05-18

本文件规定了岸滩海洋垃圾的分类、监测内容和前期准备、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与监测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砂砾质(砂、砾、粗砾)、粉砂淤泥质(淤泥、粉砂、黏土)和基岩质岸滩的海洋垃圾监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astal and Beach Marine Litter Monitoring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5-05
实施
2023-05-19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for power battery echelon utilization enterprises

ICS
13.020.10
CCS
N771
发布
2023-04-30
实施
2023-04-30

本标准规定了湿地公园建设成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分值计算、评价等级确定的技术要求。

Code of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construction effectiveness of wetland natural parks

ICS
65.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28
实施
2023-05-01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湿地生态修复修复目标、修复原则、修复技术、效果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Code of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rehabilitation of general wetlands

ICS
65.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28
实施
2023-05-01

为推动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指导和规范重庆市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测算工作,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测算程序、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测算、不确定性分析和附录。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alue calculation of ecological products of typical ecosystems in Chongqing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26
实施
2023-04-26

本文件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方法和技术指导,构建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库,适用于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ntrolling Black and Odor Rivers in Rural Areas

ICS
13.020.40
CCS
N771
发布
2023-04-24
实施
2023-04-3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散射原理城市道路尘土量日常走航的监测原理、监测系统、监测方法、监测要求、质量保证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可扬起尘土量空间分布的日常走航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JJ/T 126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尘土量  road dust loading 车行道路面单位面积内残留的除可见垃圾外尘土的质量。 注:单位为g/m2。 3.2  道路尘土量日常走航监测系统  routine cruise monitoring system of dust loading on road 对城市道路尘土量进行高时空分辨率日常走航监测的系统。 注:车辆在一定的行车时速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空气动力环境下,路面上扬起的尘土通过车载采样装置(颗粒物监测仪)进行实时检测并用相应参数计算道路尘土量,并对多台车辆检测数据融合实现对城市路网道路尘土量进行高时空分辨的日常走航监测。 3.3  终端设备  terminal equipment 道路尘土量日常走航监测系统中的最小监测单元。 注:用于检测道路尘土量数据,采集定位信息等,并通过无线通讯方式传输至云平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utine cruise monitoring of urban road dust loading with the principle of light scattering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20
实施
2023-04-20

为推动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指导和规范重庆市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界定工作,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类型、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界定、不确定性分析和附录。

Defining Techniques for ecological products of typical ecosystems in Chongqing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14
实施
2023-04-19

本文件规定了矿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原则、工作流程和时间、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st-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mining area

ICS
13.020.30
CCS
N771
发布
2023-04-14
实施
2023-04-17

为推动重庆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指导和规范重庆市开展区域良好生态本底认定工作,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良好生态本底认定程序、生态本底认定指标体系、生态本底认定指标测算方法、不确定分析和附录。

Procedures for recognition of ecological baseline in Chongqing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12
实施
2023-04-12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检查与策划  5.1 检查  5.2 策划  6 改造设计  6.1 一般要求  6.2 前期调查  6.3 街道绿地微改造  6.4 社区公园绿地微改造  6.5 老旧小区绿地微改造  6.6 临时闲置土地绿地微改造  6.7 附属绿地微改造  6.8 景观设计  7 维护 

Technical guide for micro modification of city blocks Part 3: Green space

ICS
91.020
CCS
N771
发布
2023-04-05
实施
2023-04-14

基本原则 宜按照“谁破坏、谁补偿”原则,从鱼类产卵场功能受损事实出发,科学评估不同用海方式对鱼类产卵场功能造成的损害程度。产卵场基本赔偿和生态补偿的年限(倍数)按照SC/T 9110确定,用海方式按照HY/T 123-2009确定。 工作程序 鱼类产卵场功能损害评估工作包括评估准备、损害调查、损害价值量化、报告编制。评估实践中,可根据评估委托事项开展相应工作,适当简化工作程序。评估委托方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形成评估组(3人以上)开展评估。 评估准备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方式收集用海方式、用海面积、鱼卵仔稚鱼相关信息,分析用海基本情况,确认用海方式、用海面积、鱼卵仔稚鱼、渔业资源情况,确定产卵场功能损害评估内容,筛选主要损害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制定损害评估工作方案。 损害调查 根据损害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用海方式、用海面积、鱼卵仔稚鱼、渔业资源调查或相关资料收集,确认海域使用对产卵场功能的损害程度。 损害价值 根据用海方式、用海面积、鱼卵仔稚鱼、渔业资源调查情况,估算产卵场功能损害。依据鱼卵仔稚鱼数量、渔业资源生物量、市场价格、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影响年限等,估算产卵场功能损害赔偿或补偿价值。 报告编制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评估机构或专家组编制产卵场功能损害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用海面积确认、用海方式确认、鱼卵仔稚鱼、渔业资源损害确认、损害赔偿和补偿价值量化及损害评估中涉及的特别事项等(附录A)。

Assessment methods 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for inshore fish spawning grounds

ICS
13.020.20
CCS
N771
发布
2023-04-03
实施
2023-04-05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土壤中硅(Si)、铝(Al)、铁(Fe)、钾(K)、钠(Na)、钙(Ca)、镁(Mg)、锰(Mn)、磷(P)、钛(Ti)、硫(S)元素的单波长激发-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Soil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total soil silicon, aluminum, iron, potassium, sodium, calcium, magnesium, manganese, phosphorus, titanium, sulfur Single wavelength excitation-energy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ICS
13.08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4-03
实施
2023-05-03

6  水生态系统修复方案设计 6.1  设计目标 设计目标达到生物修复目标,理想状态是达到受损之前(原始)的状态,即生态修复目标。考虑到水体原始目标确定的时间尺度问题,提出一般性生态修复目标: (1)透明度目标:水体透明度常年达到1.2 m以上,不足1.2 m清澈见底,全面构建“草型清水态”水体,也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目标。 (2)水质目标:主要富营养指标水质指标(溶解氧、CODMn、氨氮、总磷)稳定在GB 3838 Ⅲ~Ⅳ类水。 (3)健康目标:城镇湖泊生态健康评价达到健康以上,具体参照8.6章节。 6.2  设计原则 6.2.1 总则 确定目标水体的生态功能、定位及目标是城镇景观湖泊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方案设计的基础,方案设计应从系统性、整体性出发,重点考虑水资源、水质净化、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同时兼顾水安全、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等。 6.2.2 “一湖一策”设计原则 城镇湖泊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设计应遵从城镇湖泊自身的功能、环境质量要求及生态定位。对于健康状况良好的湖泊,以预防维护措施为主。对于轻微受损的城镇湖泊,可优先采用水生态修复措施。对于严重受损的城镇湖泊,可采取生态系统重建等措施。 6.2.3  最大还原与最小干预原则 恢复至接近湖泊水域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实现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且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及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6.2.4  系统性、原真性与长效性原则 因地制宜实施城镇湖泊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同时要建立水生态系统长效管理机制。 6.2.5  技术可行与经济最优原则 城镇湖泊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要求具有先进性,而且必须考虑投入成本和运行费用总和相对较低。 6.3  污染源控制 6.3.1 内源污染削减 6.3.1.1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清杂打捞、排水晒塘、底泥改良活化、生态清淤等,根据目标水体内源污染程度、工况及可实施条件采取相应的应对处理措施。 6.3.1.2  清杂打捞 湖泊原有待清理的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枯枝落叶等,应在干枯腐烂前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如塑料袋、水瓶、其他生活垃圾等,应长期清捞维护;湖泊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应一次清理到位。 6.3.1.3  排水晒塘 有条件的城镇湖泊,可采取排水晒塘处理方式,不低于5天为宜,有利于内源污染控制和改善湖底生境。 6.3.1.4  底泥改良活化 根据湖泊底泥调查结果,综合考虑选取合适方法进行湖底底泥改良活化。常用的底泥原位改良活化包括微生物底改法、石灰法、过氧化钙法等,具体方法对比见表4。 6.3.1.5  生态清淤 生态清淤深度需根据湖泊底泥营养盐和重金属含量垂直分布特征及清淤后底泥营养物向水体的再次释放综合分析确定。常用的清淤方式包括人工清淤、机械清淤等。不同的生态清淤疏浚方式各有优势,应根据场地条件、底泥泥质情况及后续出路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6.3.2  外源污染阻控 6.3.2.1  控源截污法 从源头控制污水和固体污染物等向目标水体排放,主要针对湖体沿岸各种污水排放口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等永久性工程治理,包括截污纳管、排口改造技术、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生态湿地技术。 6.3.2.2  原位处理法 在外源污染汇入区域设置生态缓冲区,对外来污水进行适度生态预处理,沉淀来水中的泥沙、悬浮物去除油类、有机污染物等,改善来水生化性质,为后续水质净化提供条件。 生态缓冲区技术措施包括漂浮软围隔技术、生态湿地技术、生态稳定塘技术、生物接触氧化技术、生态促沉技术、漂浮湿地技术、砾石过滤法等。 根据外来污水水质特征、现场用地情况、水质目标要求等,专项选择针对性预处理区技术措施。 生态缓冲区技术措施宜采取建设与运行成本低、建成后无需频繁操作更换的处理设施。 6.3.2.3  异位处理法 排入城镇湖泊前,在湖外设置净化系统,实现水流由外围设施净化的技术措施,净化后再汇入湖泊内。异位处理法包括生态湿地技术、生态稳定塘技术、一体化设备净化、砾石接触氧化技术等。 6.3.2.4  水质应急净化法 针对偶然性突发的污染源,采取临时应急净化措施减缓污染带来的影响。水质应急净化法包括微生物净化技术、移动式曝气增氧技术、锁磷净化技术、引清稀释、围隔过滤技术等。 6.4  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 6.4.1  总体要求 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指以控藻浮游动物作为启动因子,配置高内稳型沉水植物群落,继而引起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的系列反应:从底泥有益微生物、底栖螺贝类到沉水植物群落、土著鱼虾类等恢复,最终实现湖泊的生态自净及稳态修复。 6.4.2  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的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鱼类初期调控、预处理措施、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构建、藻类控制、水体透明度提升、水生动物群落结构优化、水生态系统调试等。 6.4.3  鱼类初期调控 重点调控滤食性鱼类、草食性鱼类、底栖性鲤科鱼类等,保留土著肉食性鱼类,除水体中原有鱼类和不能自然繁殖的鱼类,原则上不引入新的物种,避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 6.4.4  预处理措施 6.4.4.1  概述 为保障高内稳型水生态系统实施构建,加强后期系统长效稳定性,丰富水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应综合考虑水生态系统的预处理措施。 6.4.4.2  底泥前处理措施 对底泥实施前处理措施,包括底泥改良活化、底泥生态修复以及湖底地形重塑等。 6.4.4.3  外围水系干扰采取措施 对存在外围水系带来的风浪干扰、鱼群干扰、漂浮垃圾干扰、水系汇入干扰等情况,可针对性设置消浪、隔藻、隔鱼、沉沙、拦渣等措施。 6.4.5  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构建 6.4.5.1  水生维管束植物群落构建包括高内稳型沉水植物群落构建、浮叶植物群落构建、漂浮植物群落构建、挺水植物群落构建。 6.4.5.2  配置原则 a) 土著种优先原则:优选土著种,慎用外来种,可适当配置景观物种或归化种; b) 生物多样性原则:注重水生物种的配置结构、时空结构和营养结构,促进水系中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合理稳定; c) 多功能性原则:兼顾耐污能力强和净化效率高的物种,同时结合社会、娱乐、美学特征,营造自然水生态系统; d) 维护简易性原则:选择管理维护方便的水生植物种类与数量。 6.4.5.3  因地制宜,设计以沉水植物为主、浮叶植物为辅、结合少量挺水植物和漂浮植物的全系列生态系统修复模式。 6.4.5.4  水生维管束植物分为沉水植物、漂浮植物、浮叶植物及挺水植物,具体分类及作用见附表B.1。 6.4.5.5  不同种类的水生植物种植方式也有差异。常用的种植方式见表5,可结合实际工况选择合适的种植方式。 6.4.5.6  为保证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达到最佳效果,需保证水生植物的种植密度,常用种植密度见表6,可结合工况及净水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4.5.7  高内稳型沉水植物群落构建 a) 高内稳型沉水植物群落一般种植于水深0.2m~5 m的区域,根据不同水域适当调整; b) 常见的沉水植物见附表B.2; c) 严格杜绝外来物种。 6.4.5.8  浮叶植物群落构建 a) 通常布置于水深0.1m~2m的位置,种植方法主要为盆栽、插植、抛掷; b) 设置在开阔平缓水域,避免在受风浪影响大或有行洪需要的位置大规模配置; c) 主要设置在亲水平台、景观步道、桥梁栈道两侧等位置; d) 要充分考虑其生物特性,如是否容易蔓延等,应避免因遮光导致沉水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死亡; e) 常见浮叶植物见附表B.3。 6.4.5.9  漂浮植物群落构建 a) 通常布置于水深0.1m~2m的位置,种植方法主要为抛掷; b) 设置在开阔平缓水域,避免在受风浪影响大或有行洪需要的位置大规模配置; c) 主要设置在亲水平台、景观步道、桥梁栈道两侧等位置; d) 考虑其生长速度快、易流动性等特点,需警惕其泛滥对水生态系统产生干扰。 6.4.5.10  挺水植物群落构建 a) 主要种植于湖泊驳岸浅水处,最佳种植水深为≤1m; b) 主要功能有拦截地表径流、削弱面源污染、提高湖泊整体景观效果、为水生动物及禽类提供繁衍生息场所等; c) 要注意种类的搭配,利用花色及植株高低打造景观效果。设计沿驳岸种类时,植株不宜过高,避免过多挺水植物遮挡水面视线; d) 主要种植方法为盆栽、插植。在水深过深区域,可选择种植平台种植,亦可选用浮台; e) 常见的挺水植物见附表B.4。 6.4.6  藻类控制 6.4.6.1  高内稳水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藻类调控,主要包括浮游藻类调控(蓝藻、绿藻、硅藻等)和附着藻类调控(“青苔”为附着藻类典型代表)。 6.4.6.2  藻类滋生初期或藻类颗粒≤ 80μm,可通过光合细菌、乳酸杆菌、芽孢杆菌类等微生物菌剂调控浮游藻类,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泼洒。 6.4.6.3  藻类滋生初期或藻类颗粒≤ 80μm,采用经典生物操纵理论,适当投放枝角类大型溞(单体>1.5mm为宜)来调控浮游藻类,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泼洒。 6.4.6.4  藻类滋生严重或蓝藻聚集严重情况下,借助物理或生化措施来调控藻类,包括人工或机械打捞、遮光、投加腐殖酸钠、调整pH值等措施。 6.4.7 水体透明度提升 6.4.7.1  水体透明度提升的方法有物理、化学、生物方法。 物理法有设备处理;化学法有投加絮凝剂等;生物法有投加生物制剂、大型溞等。各方法对比见表7。 6.4.7.2  通过大型溞或生物制剂来减少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和浮游植物数量,水体透明度随之大幅提升,为植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控藻浮游动物和生物制剂的对比见表8。 6.4.8  水生动物群落结构优化 6.4.8.1  水生动物包括鱼类、底栖动物、虾类等。优化水生态系统食物链的结构,有利于水生态系统保持动态平衡。水生态系统的基本组成及营养关系见图1。 6.4.8.2  考虑不同鱼类和底栖动物的生态位不同和食性差异,从当地物种中选取多种鱼类和底栖动物构建食物链,使所选物种在栖息空间和食性方面互补,更好地利用水体空间和饵料资源。 6.4.8.3  鱼类建议投放比例 肉食性鱼类40% ~ 60%,滤食性鱼类10% ~ 20%,小型底栖杂食性鱼类

Guidelines for the Ecosystem Construction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Urban Lake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3-30
实施
2023-03-30

氧化铝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以及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ccept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for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s——Alumina Industry

ICS
13.020.01
CCS
N771
发布
2023-03-30
实施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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