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755 条与 接收和发射设备 相关的标准,共 117 页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在24GHz频段的车辆无线电设备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发射机杂散发射、接收机杂散发射等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在24GHz~24.25GHz频率范围内的车辆无线电设备。
R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24GHz vehicle radio equipment
R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76GHz vehicle radio equipment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receivers employing F3E or G3E emission used in the mobile services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transmitters employing F3E or G3E emissions used in the mobile services
Household appliances—Wireless power transmitter
R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the wireless transceiver of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electrical performance for short wave single-sideband receivers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Private Digital mobile Radio(PDR)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业余无线电设备的主要射频技术参数、限值要求、测量方法和标志、使用说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业余无线电设备。
R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amateur radio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终端设备在待机、通话、数据业务应用以及其他业务应用与功能的功耗参数配置及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移动通信手持机,包括GSM(GPRS)/CDMA/WCDMA/TD-SCDMA等制式的单模、双模移动终端,不适用于企业和行业特殊应用设备。
Parameter and measurement of energy saving for the mobile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要求,适当的情况下还规定了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熟练人员操作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出版物IEC 60244-1定义的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任何辅助装置,适用于除下款规定外的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附属装置,包括组合单元和匹配网络,但不包括天线系统及与其相关联的馈线。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无保护接地的安全绝缘结构的发射设备。此类设备在 GB/T 12501—19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中称为n类设备,此类设备的标记参照附录B中 B2. 2的符号标记。 本标准不保证当设备非正常工作时,在设备上工作的非熟练人员的安全。 本标准的使用并不限于型式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之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间隔所进行的试验。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radio transmitting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9kHz~300GHz频段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频率容限、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和通用测量方法,同时确定了不同无线电发射类别必要带宽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适用于9kHz~300GHz频段内的不同功率等级、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但不适用检测营救器电台或水上发射机等安全业务和特别业务的杂散域发射指标。
Universal requiremen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parameters for radio transmitting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40O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主要技术参数、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analog public radio interphone on 400MHz band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选择呼叫和数据设备的定义、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25MHz~1000MHz范围移动通信业务中接收选择呼叫和数据信息(比特流、字符串和消息)、音频带宽一般不超过10kHz的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 适用于采用调频(或调相)技术移动业务中利用无线信道接收传输的数字选呼、数字控制和简单信息的选择呼叫和数据设备。 选择呼叫和数据设备中大部分与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作为同一整体来进行其射频特性参数的测量,不涉及数字信息自身参数测量。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selective-calling and data equipment used in the mobile services
本标准为卫星网络中用于数据分配的只接收甚小口径终端(VSAT)特性的标准化提供规范。 这些VSAT有下列特性: --分配给固定卫星业务(FSS)、工作于Ku频段12.50GHz~12.75GHz的专用空到地部分;分配给FSS和固定业务(FS)、工作于Ku频段10.7GHz~11.7GHz的共享部分; --设计于无人值守下工作; --限于接收基带数字信号; --配有一个或几个地面输出端口; --天线直径不超过3.8m或其等效的相应口径。 在本标准中,考虑的设备包括“室外单元”和“室内单元”。“室外单元”由天线分系统和与其相连接的低噪声模块组成;“室内单元”包括通信链路的其余部分以及这两个单元之间的连接电缆。 本标准不包括有关VSAT安装的任何要求、建议或信息,也不适用于VSAT网络中心站。 本标准论及如下两类规定: a)基本要求(见第4章) 规定的要求是为了保护此频谱下卫星和地面的其他用户免受不能接受的干扰。此外还规定了实现电气安全、机械结构安全、太阳辐射防护,以及有害干扰防护的要求。 为了符合本标准,详述于第4章相关的试验和测量方法必须满足。 b)建议(见第5章) 建议同特怀有关,这些特性是采用VSAT而对其他无线系统具有最小干扰保护时,能提供优质接收。 详述于本标准第5章有关的试验和测量方法只用于验证目的,而符合这些建议并不表示遵守本标准的条件。 应执行所有有关要求的试验,并把结果填写在试验报告的数据页上。符合建议的性能情况也应在试验报告的数据页上注明。
Satellite Earth Stations (SES) Receive-only 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s (VSATs) used for data distribution operating in the 11/12 GHz frequency bands
本标准规定了2~8GHz频段内各种容量的地面数字微波收发信机的设备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项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的中频调制方式、射频频段在2~8GHz范围、传输容量在2~140Mbit/s的数字微波收发信机。
Networking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s 2~8GHz digital microwave transceiver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发射机(简称发射机)的电性能测量条件、定义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有完整天线的发射设备,其音频带宽不超过10kHz的全载波(H3E)、减幅载波(R3E)和抑制载波(J3E),包括独立边带(B8E)的短波单边带发射机。也适用于可以兼容发射双边带调幅话(A3E)、等幅报(A1A、A1B)的短波单边带发射机。 本标准仅提供电气性能的测量方法及其有关条件的规定。测量项目以及性能指标按设备规范的规定。 对于特殊的发射机,本标准没有规定的电气性能项目的定义和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自行规定。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electrical performance for short wave single-sideband transmitters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接收机(简称接收机)的电性能测量条件、定义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有完整天线的接收设备,其音频带宽不超过10kHz的全载波(H3E)、减幅载波(R3E)和抑制载波(J3E)、包括独立边带(B8E)的短波单边带接收机。也适用于可以兼容接收双边带调幅话(A3E)、等幅报(A1A、A1B)的短波单边带接收机。 本标准仅提供电气性能的测量方法及其有关条件的规定,测量项目以及性能指标按设备规范的规定。 对于特殊接收机,本标准没有规定的电气性能项目的定义和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自行规定。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electrical performance for short wave single-sideband receivers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通信系统远程监控设备的工作条件,技术要求,测试方法以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模拟、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所配置的远程监控主控机(以下简称主控机)和远程监控受控机(以下简称受控机)。
Specification for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system remote supervisory and control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对无线电发射台和产生电磁辐射干扰设施的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在1.5~30MHz频段内的无线电集中收信台(站)。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requirements for shortwave radio receiving s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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