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脱贫”,导师有没有责任?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1-17 14:55:51/ 个人分类:研究生“脱贫”,导师有没有责任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几乎没有什么经 济收入,除了国家给的两三百元生活费外,其余不足的部分全靠父母或家人接济。姑且不论他们的家境是否殷实,有没有能力提供资助,二三十岁的年纪不仅不能挣 钱养活父母,反而要向父母伸手,确实让他们难为情,有时候真的难以启齿!那些来自农村的学生,家里实在拿不出很多钱来,他们就只能一省再省了!更糟糕的 是,研究生无法像本科生那样有时间在外兼职或担任家教,因为实验室的工作任务繁重,几乎不能脱身。可以说,研究生现在基本上处于一种尴尬的相对“贫困”状 态!

研究生的“贫困”固然不是导师造成 的,但导师对研究生的“脱贫”是否负有责任呢?我认为,研究生在实验室全身心地为导师“干活”,导师理应照顾研究生的生活。暂且不奢谈按劳计酬付“工 资”,至少应该给点生活补助吧!基于这样的观点,担任研究生导师,没有足够的研究经费,光有资格和能力就够了吗?

只有手上有充足科研经费的导师才适合招收研究生。只 有这样才有能力为研究生提供生活补助,免除研究生的后顾之忧。反过来说,手上没有经费的导师就不要招收研究生!同样要提醒准备考研的学生,在你们选择要 “投奔”的导师之前,最好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导师手上的经费情况。没有经费的导师绝对不能报,经费少的导师也要看是什么专业,如果是文科还勉强可以考虑,如 果是理科就要谨慎权衡、认真取舍了。假如你要报考生物医学领域,不妨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很多课题的经费只有区区一两万元,有的课题甚至是立项不资助, 而一个进口免疫检测试剂盒的价格大约在八千元上下!

导师手上有多少经费就招收多少研究生。导 师应该给研究生多少补助呢?由于所在地区的差别,各地导师所给出的具体数额各不相同。我个人认为,招收研究生数目和生活补助金额应该与导师手上有多少经费 挂上钩,经费多的,可以多招几个研究生,每个月也可以多给研究生一点补助。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可以列为劳务费的经费达到总经费的15%。若重点项目 以3年100万元计,劳务费高达15万元;面上项目以3年30万元计,劳务费也有4万5千元。假设每个学生每月补助500元,一年就是6千元,三年共需1 万8千元。如果一位导师只有一个面上项目,那么他每年最多只能招收一名研究生,三年共招收3名研究生。

导师要为学生积极创造申请奖学金的条件。许多学校都设有各式各样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条件不外乎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在国外期刊发表SCI、EI论文。因此,从学生入学后开始,导师就应该有意识地安排学生参与课题组的研究项目,争取早日发表具有一定水准的研究论文,为申请各种数额不等的奖学金创造有利条件。

导师还要设法变相补助学生。每 个城市的生活水准不一样,有的城市500元还不够吃饭,导师应该设法从其他途径变相补助学生。例如,每年学校都会下拨一笔研究生实验经费,导师可以用它来 给学生报销上网费、购书费和论文答辩费,实验所需经费则全部从导师经费中支出。有时导师还可以有意让学生干点“私活”,并借机适当予以补助。

在读研期间,学生甘愿当导师的“苦力”,导师就应该从多方面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学生,其中在生活上给予补贴就是导师对学生最大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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