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会议 延续《京都议定书》的最后机会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2-17 15:44:30

  《京都议定书》是全球政府用来应对气候变化的最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唯一受国际社会认可、有约束力的条约,不过,《京都议定书》的减排协议将于2012年届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将于2009年年底举行的哥本哈根会议,决定地球将来的生态、经济,及社会发展,牵动全球命运。

  经过多年的国际游说和民间施压,京都议定书终于得到足够的缔约国签署落实,并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1997年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在日本京都达成共识,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首次的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经过多年的国际间游说和民间施压,协议终于得到足够的缔约国签署落实,并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要求37个工业国及欧盟,需要于 2008-2012年内,依照1990年的水平,减少5%温室气体排放。

  除了立法管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京都议定书》还设计了贸易机制,比如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执行机制(JI)等。已发展国家可透过清洁发展机制 (CDM),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计算为自己的减排总量,藉以符合减排的要求。例如,加拿大为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计划提供资金,计划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就会纳入加拿大的减排数额。联合执行机制则容许工业国家为各自的减排目标而合作。


  哥本哈根会议 延续《京都议定书》的最后机会

  1997年,《京都议定书》为解决气候变化踏出重要的第一步。但是,目前《京都议定书》的减排协议将于2012年届满,于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 2007年于峇里定下为期两年的谈判计划,目标于今年年底举行的哥本哈根会议,决定2012 – 2017年全球减排协议。

  人类要避免走上气候变化的不归路,全球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必须于2015开始减少,并开始持续下降。要达至以上的成果,控制气候变化,工业国家必须于2020年前,减排20%- 40%温室气体排放,同时积极控制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增长。

  哥本哈根会议,牵动全球命运,192个国家的元首将会决定的议题包括:全球下一轮的减排协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资金及技术的转移机制、保护森林机制的组成及完善清洁发展机制等。以上的所有措施,同样决定地球将来的生态、经济,及社会发展,所以,务必由全球元首出席议决,香港亦有必要由特首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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