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胶色谱仪实验操作规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5-11 10:28:59

  一、 实验室要求:

  凝胶色谱所使用流动相多为有毒的有机性试剂,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试剂需专柜保存。实验室温度需保持在 10℃~35℃,湿度小于80%。周围无腐蚀性气体,无尘土飞扬。二、实验台要求:

  实验台要求通水电良好,电源为220V±20 V,电源频率为50Hz±0.5 Hz,无剧烈震动。

  三、仪器摆放要求:

  仪器放在无阳光直射的地方,不要放在靠门、窗的地方,以减少空气、阳光对仪器带来的影响。

  四、仪器操作规范:

  样品经充分溶解后,再用过滤器过滤后才可使用;流动相也需现配后,再过滤使用;所有选用试剂均需选用色谱纯试剂。新色谱柱初次使用流速设置为0.2ml/min,冲洗1小时后再接检测器。仪器需专人经培训合格后才可使用,严格控制流速、压力。

  注意:压力不得超过35Kg压力,否则色谱柱就会报废!!!


TAG: 操作规程凝胶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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