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紫金矿业是外国公司,早己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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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7-15 10:24:46
每次写这种题目,都在剧痛的心上撤盐。为甚么只有在外国的制度下,人命才算命?
我的工作室这大半年来在制作关注权证及牛熊证投资者教育节目,但我为自己定下投资规条,只作长线投资,权证及牛熊证属短线买卖,我从不沾手,但今天早上我破例了,以不大理想的条款买了一手紫金矿业(02899.HK)的认沽证,这是一介草民,唯一可以表达愤怒的实际行动。
假如紫金矿业是外国公司,早己倒了。这家所谓的全球500强公司,要承担比BP更高的赔偿额,因为紫金造成环境污染的情节较BP更恶劣、更严重。
我们先看看紫金在香港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如何表述事件的经过。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00712/LTN20100712458_C.pdf
最重要的情节是:事发于7月3日!但紫金及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披露,直至9天之后才因为紫金A、H股停牌,消息才曝光。这也是为何我从1994年开始从跑时政新闻转跑财经新闻的原因,如果紫金不是上市公司,恐怕此事会被隐瞒更久,如果紫金不是上市公司,我们连作出小报复的精神胜力法的途径也没有。
我只能伤心地重复前面的话,如果紫金是外国公司,早已倒了,因为隐瞒会招致大量的索赔个案,居民饮用了受污染的水,隔三代的后遗症都会算在紫金的头上。但,这里是中国。
刚看报价,紫金H股跌了8.42%,在我看来跌得当然不够多,一位基金经理朋友说,他们只计入紫金停产的损失,没有计入紫金可能遭索赔的损失,我当然希望他看错。我买的紫金认沽证,升了三个价位,有点阿Q式安慰,重点当然不是赚这一点点钱,而是我有实际的行动,如果每个人都在能力范围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行动,这个世界便有机会改变。
更大的安慰来自看到中央级媒体这次不回避问题,直面为何延报九天这个重大问题,希望所有媒体都可以根据良心和事实作出报道,希望“这里是中国”,有一天会成为我们做得比别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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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污染紫金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