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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沈阳 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车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车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08 至 2024-04-12
    撰写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莹
    (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13
    项目名称:采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压缩式垃圾车(翻桶)技术参数要求

    (一)整车技术参数

    1、底 盘:二类汽车底盘

    2、排放标准:国VI

    3、燃油类型:柴油

    ▲4、发动机功率(kw):≥125kw

    ▲5、整车外形尺寸(长)(mm):≥7100

    ▲6、整车外形尺寸(宽)(mm):≥2200

    ▲7、整车外形尺寸(高)(mm):≥2600

    ▲8、总质量(kg):≥10000

    ▲9、额定载质量(kg):≥5300

    ▲10、整备质量(kg):≥6000

    ▲11、轴距(mm):≥3800

    ▲12、前悬/后悬(mm):≤1130/2250

    ▲13、接近角/离去角(°):≥21/14

    ▲14、最高车速(km/h)≧95

    ▲15、投料口(填料器)距地面高度(空载)(mm)≦1000

    ▲16、侧防护材料材质:Q235

    ▲17、填装料装置一次工作循环时间(s) ≤40

    ▲18、卸料装置一次工作循环时间(s) ≤40

    ▲19、液压系统压力(MPa)≥16

    ▲20、推铲工作压力(MPa)≥10

    注:以上参数以国家工信部公告参数页为准。

    (二)上装性能参数

    ▲1、垃圾箱容积(m3):≥8

    ▲2、填装器容积(m3):≥0.6

    ▲3、污水箱容积(m3):≥0.3

    4、车辆后部配备桶翻桶装置

    (三)车辆性能要求

    3.1、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的专用车辆,其专用装置的作业均以汽车发动机为动力,通过液压机构手动或电控来实现,垃圾密闭运输、不产生二次污染。

    3.2、采用后装压缩以及双向压缩方式,垃圾箱箱体采用高性能优质钢板,箱体底板采用凹面底板设计,减少污水的残积。

    3.3、垃圾箱内部装有折面型推铲,推铲既起到卸出垃圾的功能,又起到封闭垃圾箱前端的作用,填装器无保护罩,方便维修。

    3.4、填装器设在车辆后部,填装器与垃圾箱之间采用液压自动锁紧装置,结合部采用整体密封技术,多重密封条密封,确保垃圾车箱体密封性能。

    3.5、通过CAN总线与发动机实时通讯,作业过程根据负载实时匹配发动机转速,可实现故障语音报警,通过自诊断、预警处理,作业记录反馈功能,实现故障提前预警并自动显示故障,方便维修。

    3.6、箱体表面油漆采用高温烤漆工艺,内部防腐涂层采用国际知名材料处理,耐腐蚀性更好。

    3.7、智能化控制系统,在驾驶室内即可集中控制。具备自动、手动双套操纵方式。

    3.8、设滑板上行、刮板旋起按钮,紧急停止按钮、填料器防止下降的互锁开关、安全撑杆、填料器举升油缸自锁功能等多项安全保护措施。

    (四)其他:车辆后期税费及上牌、保险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办理上述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废弃秧稞物料粉碎车技术参数要求

    1、底盘型号及排放标准:国六

    ▲2、外形尺寸(长×宽×高):≥5980×2060×2950mm

    ▲3、总质量:≤4495(kg)

    ▲4、整备质量:≥4365kg

    ▲5、接近角/离去角(°):≥28/15

    6、前悬/后悬(mm):≥1055/1617

    7、发动机功率:≥100Kw

    8、轴荷:1600/2895

    9、最高车速:110km

    10、轴数:2轴

    备注:1-10项技术要求提供汽车公告网或工信部网站截图进行佐证。

    ▲11、驱动动力:主机取力(无副发)液压式

    ▲12、粉碎机:鼓式 双面切刀 (4刀片)

    ▲13、料仓容积:10m3

    14、上料平台高度:900mm

    15、进料喉口尺寸:400*300mm

    ▲16、卸料方式:倾翻卸料

    17、最大粉碎直径:200mm

    18、整机驱动:全液压驱动

    19、控制方式:PLC

    ▲20、进料辊筒:右侧单进料棍 液压驱动

    21、燃油种类:柴油

    ▲22、车辆购置税:免征

    注:(1)11-22项技术要求提供参数确认函进行佐证。

    (2)车辆工作原理:传动轴将发动机输出的动力输送给液压泵,液压泵将液压油箱内的液压油吸入并加压,输送到各个液压执行元件内,使其正常运转;将树枝放至料口后,自动切片粉碎,然后将切削后的木屑送入料仓内;粉碎作业完成后卸料:油缸举升自卸料仓。

    (3)车辆主要性能特点:该专用车辆主要由国六二类底盘、树木粉碎机、料仓、液压油箱、散热器、传动轴、液压泵、液压马达、油缸、控制阀组、电控箱、操作面板等主要部件组成。是收集、粉碎、运输于一体专用车辆,专门针对中国园林废弃物处理现状,从园林废弃物减量化和减少运输成本角度出发,为园林废弃物产生单位提供集收集、粉碎、运输为一体,机动性更强、流动作业更便捷的园林废弃物移动粉碎设备。可广泛适用于各风景区、公园、学校、小区、市政道路两侧的绿化垃圾收运粉碎处理。

    (4)车辆后期税费及上牌、保险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办理上述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4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0013
    邮箱地址: yhcg253201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分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332310102000041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莹
    电 话: 1351421224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