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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津 医学影像科核磁共振成像设备参数论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类型:招标公告
    医学影像科核磁共振成像设备参数论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根据科室需求及《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鼓励各品牌充分竞争,拟对下列医学影像科医疗设备进行参数论证,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论证。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万元)

    备注

    1

    核磁共振成像设备

    1

    800


    一、请有意参加参数论证的单位将以下有效证件及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参数论证表(须加盖公章)递交至医疗设备处

    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参数论证表;

    2.报名单位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件;

    (1)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设备,不用提供)

    (3)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产品的彩页

    (5)设备铭牌照片或设备使用说明书中,可明确设备使用年限部分的照片打印件

    3.其它报名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

    三、请报名单位务必在2024年04月12日17:30之前将相关资质递交至医疗设备处,逾期将不再接收。

    联系人:韩思

    联系电话:022-29262043

    项目需求参数:

    一、 核磁共振成像设备:

    1.1.5T及以上

    2.满足一般临床需求


    附件列表: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企业信息参数论证表-医学影像科核磁共振成像设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