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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类型:中标公告

    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0-03-30 16:48:03.0      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2001D39N0561)中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的委托,于2020年3月27日就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0724-2001D39N056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2001D39N0561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中标供应商:包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合壹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飞阳;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碧桂大道3号创业中心楼二层;包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合壹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飞阳;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碧桂大道3号创业中心楼二层;六、报价明细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包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 佳能 TBA-120FR1套?1,488,800.00详见招标文件?1,488,800.00包2:全自动血细胞分析日本 希森美康 XN-10(B4)1套?688,500.00详见招标文件?688,500.00  七、评审日期:2020年3月27日;评审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商贸城)3幢704室负责人:许家超;成员:蔡俊通、邱醉然、杨俊平、许家超、林健雄;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金额(元):包1:?20,376.80;包2:?10,327.5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项目名称: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39N0561 日期:2020年3月27日包号投标人名称价格 得分技术 得分商务 得分综合 得分推荐排名比例(30%)比例(60%)比例(10%)100%1广东崇泰贸易有限公司29.9253.205.8088.922广州中炬圣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9.8242.003.8075.623广东合壹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0058.005.8093.8012广东崇泰贸易有限公司29.8140.405.8076.012广州中炬圣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9.5933.403.8066.793广东合壹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0053.605.8089.401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戴琨琳,邓超妍,马倩升  联系电话:020-37860521,020-37860529,0754-8886097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黄岚 联系电话:0754-88540966(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三)采购人: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汕头市红领巾路1号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754-88540966传真:0754-88540966 邮编:510080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附件:招标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30日/httpget/zb_xm_uploads/20200330/164803_355.zip   1 第 1 页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001D39N0561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年三月六日  2 第 2 页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邮购标书、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 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 投标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四、 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 当中。 八、 招标项目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九、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十、 领购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 加投标。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已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 注册栏目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操作,注册随时办理、自动备案,供应商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记维 护,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已注册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3 第 3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 4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的委托,对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 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 公告期限为 2020 年3 月9日至 2020 年3 月13 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001D39N05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220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设备及采购限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套 人民币 150万元 2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 套 人民币 70 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 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 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 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2018 年或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 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 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应当在 2020年 3 月6 日至 2020 年3月 13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 14:30 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第 5 页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 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 flash 运行) a.登录。在国 e 平台完成登录以及自荐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 e 平台首页“用户指南”); b.购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是否需要纸质标书”请选择“是”,选择 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如需兼投多个子包,请重复以上 b-d 步骤; e.下载发票。购标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 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 48 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 e平台技术联系人:叶小姐 020-37860671,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 020-37860669。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注 14 时 30 分开始受 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 号万商 大厦(商贸城)3 幢 704 室]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 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3 月27 日15时 00 分00 秒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 42 号万商大厦(商 贸城)3 幢704 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超妍、戴琨琳/马倩升          采购人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37860529、020-37860521/0754-88860978     电话:0754-88540966 传真:020-87768283/0754-88848694       传真:0754-8854096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18 楼          联系地址:汕头市红领巾路 1 号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 42号万商大厦 3 幢704 室     邮编:51008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6 第 6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2018 年或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 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税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二〉、用户需求书: 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3、带“▲”号的技术参数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号实质性条款。 包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处理速度:≥800 测试/小时(生化)600 测试/小时(ISE)   2、同时测定项目数:最大 100 项 3、使用范围:可进行常规生化(肝功、肾功、心肌酶谱、电解质、血脂等);免疫(免疫球蛋白、 肿瘤标志物等);治疗药物监测(地高辛、茶碱等)测定 4、分析方法:1 点终点法;2 点终点法;多点终点法;普通速率法;线性扩展速率法 5、样品量:1.5 ─ 35.0μl(0.1μl步进),具备凝块检测功能 6、试剂量:20-345μl(1μl 步进) 7、反应液体积:80 ─ 360μl,最小体积为 80μl 8、样品盘:大容量独立驱动双盘双圈样品盘,用户可设定样品盘中各种样品的放置区域。外盘: 80 个;内盘:40 个;常规样品位:最多 100 个;特急样品位:1 个;冷藏样品位:6个 9、样品容器:各种试管和样品杯 10、试剂仓:使用环保型非氟里昂制冷,全部冷藏;R1:56 个位置;R2:36~56 个位置; 11、反应杯:永久使用的新型硬质玻璃(光径:5mm) 12、反应时间:用户可根据需要自己设定(可延长至 22 分钟) 13、温度控制:循环水浴 14、反应温度:37±0.1℃ 15、搅拌:采用压电搅拌技术,可避免产生气泡,减少携带污染,提高混刀效率 16、波长:340nm ─ 804nm(16 个波长) 17、测光方式: 无像差凹面光栅及高速转换后分光技术(单波长和双波长测定)  7 第 7 页 18、软件功能:OSS 功能,反应曲线(33 点),再演算功能,线性扩展功能,表格形式,特急测定 功能,自动再检,批量再检,过程检测,样品不足跳过,剩余试剂体积显示,试剂瓶更换,试剂 不足跳过,多点校准曲线,校准物自动稀释,校准曲线历史记录,自动校准,反应检查,防交叉 污染对,质控水平选择功能,质控图,实时质控,自动开机,自动关机,反应颜色校正,血清指 数,项目间运算,自动样品稀释,数据查询,病例统计,报告书,定性规则,项目组合,维护, 反杯跳过,废液液面检查,密码设定等。 19、操作系统:大屏幕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器;三种操作方式:鼠标、触摸屏、键盘 20、接口:RS232C 21、外形尺寸:分析部约 1600 (w)×875(D)×1220 (H) 22、重量:分析部约 570   23、电源:AC220V±10% 24、电力消耗:分析部  最大 3KVA   25、耗水量:约 25L / H 包 2: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 2、检测参数:血液报告参数≥35 个,体液报告参数≥6 个 3、▲用血量:全血进样量≤25ul;预稀释模式用血量≤20ul,进样量≤70ul; 4、白细胞计数:应采用先进的激光流式原理及核酸荧光染色技术,使白细胞计数免受难溶红细胞、 巨大血小板、血小板簇及细胞碎片等的干扰 5、低值白细胞检测:当遇到低值白细胞样本时,仪器可自动或人工选择转换到低值白细胞检测模 式,使白细胞检测颗粒数比普通检测模式增加 2 倍,结果更准确、可靠。 6、▲血小板计数:具有两种方法进行血小板的定量计数 7、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使用核酸荧光染色及流式细胞技术,具有全自动网织红细胞定量计数和 对网织红细胞成熟度的分类。 8、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功能:具有定量报告检测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的功能,为报告参数。 9、体液检测速度:≥30样本/小时; 10、可以对脑脊液、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等体液进行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并对白细胞进行分 类; 11、体液检测中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 12、 线性范围: 全血检测要满足 WBC: 0-440×10^9/L; RBC: 0-8.6×10^12/L; PLT: 0-5000×10^9/L 13、▲血液质控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高、中、低三个水平的质控品,并通过 FDA及 CFDA 注册。 质控项目覆盖所有报告参数; 14、▲体液质控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高、低两个水平的质控品,并通过 FDA 及 CFDA 注册。质 控项目覆盖所有报告参数; 15、▲校准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在中国 CFDA 注册的校准品。校准品可校准项目包含 RBC、 WBC、HGB、PLT、HCT、MCV、RET。 16、实时网络通讯系统:具有实时在线网络质控功能,通过室内质控实现实时的室间质评,确保用 户的结果质量达到国际质量水准。 17、正确度(静脉血):白细胞:≤3.0%;红细胞:≤2.0 %;血红蛋白:≤2.0%;血小板:≤5.0 %。 18、流程控制:附带流程控制软件 Labman,含三大功能:复检规则设定、数据统计功能(假阴性、 假阳性,复检率等)、复检信息管理功能。 〈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8 第 8 页 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的 1 个月内到货。 2.经验要求:投标人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3.项目标的: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5.完工期:到货十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6.质保期:售后服务为生产厂家负责,保修期限不少于 1 年,并提供终身维护。 7.验收要求:设备到货验收后,必须免费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并免费培训操作。 8.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投标人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 内处理完毕。 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 投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9.付款方式:合同设备全部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后,凭采购人收货证明、采购人验收 报告、投标人发票,由采购人于 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质保期满后凭投标人发票由采购 人于 30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9 第 9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 2.2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 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 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 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 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 据。该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后收取。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10 第 10页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人民币 350万元 人民币 300万元 人民币 450万元 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银行账号:1701014170030807 用    途:“ (项目编号) ”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 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 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 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 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 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 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 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 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 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 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 第 11页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 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 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 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 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 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 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 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 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 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 1 为¥29,009.00 元(人民贰万玖仟零玖元);包 2 为¥12,009.00 元 (人民壹万贰仟零玖元) (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或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703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账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 信封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同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4)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凭证, 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投标人提交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担保函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 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进行公开唱标。 16.3 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 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 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 第 12页 (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 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7 履约保证金 16.7.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7.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 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7.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 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8 融资担保 16.8.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8.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 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 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 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格式见附件) 。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 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 处理、 不留密码, 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 (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 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 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3 第 13页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 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 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 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 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 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 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 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 而不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 第 14页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 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 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 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8. 质疑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 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8.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 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15 第 15页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房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28.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 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0. 合同的履行 3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 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 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 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1. 合同的订立 31.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 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1.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 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1.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 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1.1.3 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格式见第 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1.1.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1.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6 第 16页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 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 行查询]。 3 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 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60 分,商务得分占 10 分,价格得分占 30 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所投包号的最高采购限价 2)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4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6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17 第 17页 7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 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8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包 1 技术评价: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所投产品对用户 需求书中技术参 数的符合性 45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得 45 分; 每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3 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 书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 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 供中文版)。 2 投标人提供售后 服务的内容(包括 质保期、维护保养 方案等)比较 5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 维护保养 方案等)是否完善具体, 各阶段服务计划是否详尽进行综合评议及 打分。具有完善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各阶段服务计划详尽得 5 分,有售后服务内容及各阶段服务计划得 3 分,售后服务没有具 体承诺或没有响应得 0分。 3 所投货物配置、选 型的合理性、成熟 可靠性 5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进行 评议及打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合理性高、性能稳定性高、可 靠性强的得 5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较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 性、可靠性的得 3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性能稳定性、可靠 性差的得 0分。 4 所投货物制造商 的生产水平、知名 度、业绩情况、用 户满意度的情况 5 所投货物制造商的生产水平、知名度、业绩情况、用户满意度的 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没提供证明 材料的不得分)。 包 2 技术评价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所投产品对用户 需求书中技术参 数的符合性 45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技术参数,得 45分;每 一项带▲重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4分,每一项非▲一般技术参数 负偏离扣 2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 书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 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 供中文版)。 2 投标人提供售后 服务的内容(包括 质保期、维护保养 方案等)比较 5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 维护保养 方案等)是否完善具体, 各阶段服务计划是否详尽进行综合评议及 打分。具有完善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各阶段服务计划详尽得 5 分,有售后服务内容及各阶段服务计划得 3 分,售后服务没有具 体承诺或没有响应得 0分。 3 所投货物配置、选 5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进行 18 第 18页 型的合理性、成熟 可靠性 评议及打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合理性高、性能稳定性高、可 靠性强的得 5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较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 性、可靠性的得 3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性能稳定性、可靠 性差的得 0分。 4 所投货物制造商 的生产水平、知名 度、业绩情况、用 户满意度的情况 5 所投货物制造商的生产水平、知名度、业绩情况、用户满意度的 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没提供证明 材料的不得分)。 2.商务评价: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商务要求、合同条款 的响应情况 2 全部响应得 2 分,每一项不响应扣 1分,扣完为止 2 投标人的信誉状况 3 每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奖励或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最高得3 分,不提 供不得分。 3 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3 项目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方案完善合理, 技术和工艺、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得 3 分;项目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方案及技术 和工艺、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部分满足用户需 求的得 1.5分,方案不合理的,得 0 分。提供相关有效的证 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的业绩 2 每提供一份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1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3、价格评价: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 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 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 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 (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D.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E.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2) 节能、环保产品: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19 第 19页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报价给予 C3的价格扣除 (C3 的取值范围为 1%) 即: 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 的价格扣除(C4 的取值 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 ×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将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 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 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 (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  20 第 20页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 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21 第 21页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 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 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 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 查阅。 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 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 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 22 第 22页 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 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 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 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 使用。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各投标人 的报价有限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 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 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 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 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 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 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 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 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3 第 23页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24 第 24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 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25 第 25页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26 第 26页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①2018年或 2019 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 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 收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 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 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 27页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缴纳凭证)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 金(提供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所投包号的最高采购限价 2)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 所投产品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 不得以进口产 品投标 □通过 □不通过 /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之日起 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