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p

气质联用仪

直达仪器谱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二次)

    发布时间:2024/04/18
    类型:重新招标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二次)
    发布时间:2024-04-18 19:00:00
    项目编号:0
    开标时间:2024-05-08 09:00:00
    标段编号:0
    标段名称: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二次)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36-FW3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塔里木油田各单位下达的监测委托,部分委托项目超出了招标人能力范围,现需开展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的招标。

    2.2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和安排,完成招标人能力范围外样品实验室分析、现场采样/分析以及现场尾气监测。除招标人明确的可分包项目外,其余项目不允许分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作量预估表》。

    ①实验室分析项目:中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样品接收,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粪大肠菌群、蛔虫卵等项目检测,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所需盛装器皿由中标人提供。为保证粪大肠菌群及蛔虫卵的检测时效,中标人接到样品后需在1个小时内送至实验室;该项目可分包给具有CMA检测资质且能满足检测时效的检测单位,其余实验室分析项目不可分包。

    ②现场采样/分析项目:按照招标人要求,自备车辆,组织人员、设备等到现场完成臭气浓度、硫化氢、氨、苯乙烯、二硫化碳项目检测,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此类项目不可分包。

    ③现场尾气监测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光吸收系数又称不透光烟度、林格曼黑度又称林格曼烟度)。该项目可分包给具有CMA资质的检测单位。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4.施工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中标单位实验室及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勘探区域(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①具有经政府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②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投标方的检测资质范围至少应包括《实验检测研究院2024-2025年环境节能监测中心能力范围外业务委托费用测算表》中除粪大肠菌群、蛔虫卵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光吸收系数又称不透光烟度、林格曼黑度又称林格曼烟度)外的所有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扫描件(不含资质认定证书附表);(2)提供加盖公章承诺,承诺检测能力及检测时效满足招标人要求。注:若检测能力及检测时效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的,承诺书需写明检测能力及检测时效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包括允许分包项目);若部分允许分包项目检测能力或检测时效不能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的,应承诺检测能力及检测时效(除允许分包项目外)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明确拟分包项目,并承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选择合格分包方。

    3.2●项目负责人:/。

    ●人员要求:。/

    3.3设备要求: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至少配备气质联用仪一台。

    资料提供形式:①拟投入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型号);②设备照片;③加盖单位公章的设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环境监测或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每份合同提供至少1份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付女士,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琰

    电 话:09962174407

    邮 箱:chyan-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