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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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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衢州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化学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4/16
    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化学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DC-2024-GKZB00007;

    项目名称:电化学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5万元;

    最高限价:335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电化学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1

    335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库伦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的采购(或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电化学衍射分析仪的采购(或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采购需求范围内所有货物(含软件)质保期限不少于二年,质保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本产品允许进口进口产品投标。若选用进口设备,需要取得设备原厂或者原厂授权的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需要明确授权给电化学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之后且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3、方式:邮寄报名资料至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或抵达代理机构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寄达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供应商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2934727025@qq.com邮箱。

    6、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投诉(联系人:蒋老师;电话:18767058082)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大路99号求是楼912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206593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868080781;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35093979。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

    联系人: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876705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