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p

ICP光谱/MP-AES/ICP-AES

直达仪器谱

    河北-邢台 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

    发布时间:2024/04/24
    类型:中标通知
    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
    【发布时间 : 2024-04-24 】

    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

    合同编号:BQQY/ZLYXF/JCXTJS/ZGJBF-2024-01

    买 方: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

    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卖 方:山东百润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合同协议书

    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项目名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山东百润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2519800.00)。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向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项目工程款后,由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分别对山东百润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两公司各自提供货物支付相应货物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买方: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山东百润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36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48小时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买方: 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1.1.2.3 卖方: 山东百润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1.1.11 质量保证期:3年。

    1.1.13.1 工程: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所在场所。

    1.5 联络

    1.5.1买方联系人: 李绍铭 ,联系方式:0319-2229010。

    卖方联系人: 于月光 ,联系方式: 18953606685 。

    3.1 合同价格

    卖方应按买方最终需求调整供货数量,最终合同价的确定应随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各种设备的单价以分项报价表为准,设备单价不随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

    3.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合同设备经出产验收合格,并运送至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后,拨付至应付价款的60%。

    3.2.3 验收款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应付价款的97%。

    3.2.4 结清款

    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满后,拨付至合同价格的100%。

    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支付费用的,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4.1交货前检验

    设备交货前由买方派代表进行交货前检验。

    5.2标记

    5.2.2 超大超重件:无。

    5.4交付

    5.4.1 本款约定为:

    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

    6.1 开箱检验

    6.1.1 开箱检验时间:(1)合同设备交付时;

    6.2安装、调试

    6.2.1(2)由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的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函对象为邢台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4. 违约责任

    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4.3 邢台地矿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不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7. 争议的解决

    本条修改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地下水监测设备

    1

    878400

    878400

    /

    2

    大沙河监测站






    2.1

    超声波水位计

    1

    15000

    15000

    /

    2.2

    视频监控测速系统

    1

    150000

    150000

    /

    2.3

    走航式ADCP

    1

    350000

    350000

    /

    3

    七里河监测站






    3.1

    超声波水位计

    1

    15000

    15000

    /

    3.2

    视频监控测速系统

    1

    150000

    150000

    /

    4

    白马河监测站






    4.1

    超声波水位计

    1

    15000

    15000

    /

    4.2

    走航式ADCP

    1

    350000

    350000

    /

    4.3

    视频监控测速系统

    1

    150000

    150000

    /

    5

    百泉监测站






    5.1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含钢制钢堰板)

    1

    47400

    47400

    /

    5.2

    压力式水位计(泉内)

    1

    12000

    12000

    /

    5.3

    视频监控

    2

    38600

    77200

    /

    6

    狗头泉监测站






    6.1

    固定式ADCP

    1

    120000

    120000

    /

    6.2

    压力式水位计(泉内)

    1

    12000

    12000

    /

    6.3

    视频监控

    2

    38600

    77200

    /

    7

    黑龙潭监测站






    7.1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含巴歇尔槽)

    1

    50000

    50000

    /

    7.2

    压力式水位计

    1

    12000

    12000

    /

    7.3

    视频监控

    1

    38600

    38600

    /

    合计报价

    2519800


    2023年邢台市百泉泉域治理与修复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施工(暂估价部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1

    地下水监测设备

    1

    1.1 井口保护装置安装
    在监测井完成后,对新建监测井安装井口保护装置。监测井需建设配套的孔口保护装置。监测井喷涂相应标识。
    1.2 标识及警示
    (1)标识及警示建设
    每个站点设置警示牌1块、警示柱4根、信息铭牌1块、站点标识牌1块:警示牌固定于井口保护装置周边1m处。警示柱立于以防护基座为中心的0.55m×0.55m正方形四个角,地面以上0.6m、地面以下0.5m。信息铭牌通过螺杆铆固在保护筒上,铭牌下边缘距离防护基座井台20cm。站点标识牌设置于信息铭牌正对面,通过螺杆铆固在保护筒上,标识牌下边缘距离防护基座井台5cm。
    (2)警示牌规格、材质、内容
    图形标尺寸直径为200mm,浅蓝色。
    警示标宜采用铁制材质,尺寸长900mm、宽600mm。蓝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内容书写“邢台市百泉泉域地下水监测井”,“禁止破坏,违者必究;监督电话:xxx”。
    (3)警示柱规格、材质内容
    警示柱尺寸为直径80mm,高1000mm的圆柱体。警示柱宜采用碳钢材质,表面采用反光材料并做防锈处理。警示柱为黄黑相间横向条纹。
    (4)信息铭牌规格、材质、内容
    信息铭牌尺寸为长150mm,宽100mm。铭牌应采用不锈钢材质,颜色为不锈钢牌的本底色。铭牌包含井编号、经纬度、井深、建井日期、滤水管长度及深度、井顶高程、地下水水位、建井单位及联系电话、管理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内容。铭牌左上角预留二维码边框位置,二维码包含监测井相关基础信息。
    1.3地下水信息采集与传输
    (1)一般要求
    地下水信息采集与传输应包括传感器、遥测终端机、固态存储器、传输和供电设施等设备的选择及安装调试。
    地下水信息采集与传输选用的设备应经过国家授权质检或其他机构的产品型式实验检测。
    信息传输方式可优先选用无线公网,无线公网未覆盖区可选用超短波或卫星信道。
    供电方式可优先采用低功率内置电池。
    (2)传感器
    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产品型号:HR.WYS-Ⅲ型遥测水位计(压力式)
    传感器主要技术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适应使用环境。
    水位传感器的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分辨率小于等于1.0cm,可按系统要求选择;适应的水位变率不低于40cm/min;水位传感器的准确度可按其测量误差的大小分为四级,符合GB/T51040-2014的规定。其置信水平不小于95%,组建系统应选用三级以上的设备。
    HR.WYS-Ⅲ型遥测水位计(压力式)是由山东昊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品质高性能的地下水监测信息采集传输一体化设备。该设备专门用于地下水位水温数据的自动监测,技术指标和参数上完全满足用户的招标要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鲁)XK07-002-02005,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报告,数据传输装置通过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项目标准《地下水监测数据通信报文规定》(DXS 01-2016)。
    HR.WYS-Ⅲ型遥测水位计(压力式)地下水监测信息采集传输一体化设备,由温度压力电导率一体探头、微功耗 RTU、干电池电池和塑钢POM壳体组成,所有设备均可完全置于井内和井口。系统集成了水位水温数据采集、现场存储、数据发送、数据接收、存入大型数据库、数据检索等功能,解决了传统人工观测和半自动观测的一系列问题,提高了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3)遥测终端机
    遥测终端机具有定时自报和查询应答功能,以及历史数据召回功能。
    遥测终端机支持远程操作,包括时间校正、参数修改、响应远程维护等。
    遥测终端机具备电池、充电器及其他设备工作状态的告警功能。
    遥测终端机能在被测参数超限时,主动增加报送频度功能。
    遥测终端机具备根据设定条件进行固态存储器数据写入功能和按照随机指令将固态存储器所存数据读取上报的功能。
    需要配置人工置数装置或接口的终端机具有人工置入数据存储和上报功能。
    (4)固态存储器
    固态存储器的存储介质,采用非易失性的半导体内存。采用静态存储部件时,应配有后备电池。
    固态存储器和遥测终端机可使用同一个传感器。
    固态存储器保证存储1年以上监测数据的容量。
    固态存储器具有远程和现场读取数据以及调整时标等参数的功能。
    (5)信息传输
    当采用无线公网传输方式时,宜采用双信道通讯方式,主信道可选用无线上网,备用信道可选用短信息方式。
    选用的传输设施在10min内完成监测站网内地下水监测站数据的传输。
    (6)设备进场
    我公司保证安装设备前对土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各项设备及附件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联试,包括下列检查内容:蓄电池在安装前按规定程序完成充电和放电过程,并按规定用足够时间充电;各类传感器,除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外,还将抽取10%以上的设备进行室内模拟参数变化,检查传感器输出是否符合要求;遥测终端机、通信设备、固态存储器在安装调试前,检查其出厂前主要指标测试和联机试验的合格证明,查看其包装和外观有无损伤。一般在室内进行模拟试运行实验,按照系统设计的技术指标考核系统各部分协调工作情况;检查天线、避雷器、电缆等其他附件外观有无损伤,紧固件是否齐全,电缆与接头间的焊接和接地是否良好等。
    (7)设备安装和检查
    设备安装和检查应按照产品使用手册或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程要求进行。
    传感器安装后模拟参数变化进行现场准确度考核,若准确度达不到要求,则检查原因加以排除,否则不得投入系统运行。
    设备安装后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包括模拟传感器参数变化、遥测终端机的各项参数设置、发送数据以及固态存储器数据的写入、读取和监测数据的一致检查。
    系统安装结束后,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联调和性能测试。
    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备查。

    2

    超声波水位计

    3

    (1)传感器
    由超声波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主机无线传输设备等组成。
    1)性能要求:
    消波技术:具备可靠的消波技术,保证在实际应用中的准确性;
    免维护:具备防腐蚀、防渗漏、防生物附着性能,一经安装便长期免维护自动稳定可靠;
    长期业务化稳定可靠运行: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较强的适应性,维护简单工作量小,适应野外恶劣气候条件,不跳数;自带数据存储备份功能,断电或数据传输异常时,数据不丢失,重新接电后,仪器自动进行自检并可继续正常运行;
    人机交互:设备本身能够设置时间和测量模式,在每次测量完成后,水位数据可实时显示在设备屏上,方便读取;
    防偷盗破坏:水位计防护罩所用材料和结构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设计防水槽和隔热层,具备B级防盗功能,可直接安装于野外环境。
    主要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2~18m;测量误差:±(1+测值的0.1%)cm;分辨率:1mm;数据存储容量:8GB;工作方式:自动定时测量,测量间隔时间可设定;通讯接口:标准RS-232接口,可用于短波电台、CDMA、GPRS等数传设备远程传输数据,也可向PC机直接传输数据,对数据进行后处理;工作电压:(12±1)VDC;工作电流:<100ma;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96%;防爆等级:Exia IIB T6 Ga;防护等级:塑料外壳IP66,铝外壳IP67
    (2)无线传输设备
    含RTU、蓄电池、太阳能供电系统、机箱、设备支架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所有相关配件等。
    基本要求: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GPRS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3)一体化不锈钢机箱
    2mm厚304不锈钢工业板材折制,带导水槽结构、安装B级防盗安全锁,锁孔带不锈钢保护旋盖,可保证野外环境下钥匙长期插拔转动无故障,内衬2cm厚泡沫层,满足隔热、保温、防水、防盗要求。
    (4)立杆要求
    1)立杆高度4米含探臂;
    2)材质热镀锌、涂塑。
    3)混凝土基础
    (5)质保期:3年

    3

    视频监控测速系统

    3

    (1)河道水位监测仪
    实时水位雨量数据上报符合《SL 651-2014 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
    实时水位雨量数据上报符合《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实时水雨情和传感器数据可直接叠加在视频画面上
    像素400万,镜头焦距覆盖范围6.7mm~294.8mm
    44倍光学变倍
    支持本地存储,存储空间512GB
    支持低照度,配置0.03Lux(彩色)
    支持H.265编码
    10颗高效能红外阵列,红外距离200m
    水平方向360°连续旋转,垂直方向-16°~90°自动翻转,默认-3°
    支持预置位,巡航路径,巡迹路径
    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1路音频输出,支持报警联动功能
    支持IP66防护等级,4000V防雷、防浪涌
    水利业务
    1、支持外接浮球液位计、外接雷达水位计、外接雷达流速仪、外接气象站(雨量、温湿度)、翻斗雨量计、预警站LED屏
    2、支持水位超警戒预警、雨量超警戒预警;
    3、休眠节电模式(支持一键休眠、唤醒、定时休眠)
    (2)河道流量监测仪
    品牌:天地伟业
    型号:TC-H546G-LS
    内置流速监测智能算法,基于视频AI识别分析获取水流表面流速数据,最大监测距离100m,监测量程0.2m/s-15m/s,分辨率0.001m/s,测量偏差≤10%
    支持巡航监测河道断面不同区域表面流速支持低流速模式和高流速模式,可自动适应和手动
    支持有漂浮物模式和无漂浮物模式用于流速监测
    支持上传各垂线流速到平台
    支持对河道断面进行配置,可配置矩形、梯形或不规则河道断面
    支持流量测算功能,可自动计算实时流量数据和累计流量数据
    实时水雨情数据上报符合《SL 651-2014 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
    实时水雨情数据上报符合《SZY206-2016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支持一站四发,可同时向4个上级平台上报数据
    支持休眠节电模式,一键休眠、唤醒、定时休眠
    支持水利、智能监控两种模式切换
    支持内置扬声器,可实现喊话并支持语音自定义
    内置激光器,可联动激光警戒,支持手动开启/关闭
    内置热处理装置,降低球机内腔温度,防止球机内起雾
    传感器类型1/1.9英寸 CMOS
    400万像素
    44倍光学变焦
    内置10颗高效能红外阵列,红外距离180m
    支持H.265、H.264 HP/MP/BP、M-JPEG编码,
    支持S+265 支持字符叠加,字库类型支持矢量、点阵可选支持
    支持Onvif、GB/T28181、RTSP
    支持预置位冻结、预置位联动抓拍、扫描和模式路径联动录像功能
    手动水平控制速度:0.1~180°/s 水平360°连续旋转,垂直转动角度-16°~90°
    支持IP66防护等级,防接触静电6000V,防雷、防浪涌4000V
    配备128G内存卡。
    水利业务
    1、外接雷达水位计、外接雷达流速仪、外接气象站(雨量、温湿度)、翻斗雨量计、预警站LED屏;
    2、水位超警戒预警、雨量超警戒预警、水位查表流速流量;
    3、流速监测距离最远100米,流速监测误差±10%;
    4、休眠节电模式(支持一键休眠、唤醒、定时休眠)
    (3)太阳能供电系统
    太阳能板参数:
    输出功率:800W
    工作温度范围:-40℃~85℃
    接线盒:IP65防护等级
    电池片:单晶硅
    蓄电池参数: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浮充电压:13.38~213.5V/单体(25℃),13.47~13.59V/单体(20℃)
    均充电压:14.1V/单体
    放电终止电压:10.8V/单体
    寿命:浮充运行情况下10年(25℃)
    80%放电深度时≥600次
    配置后备时间72小时
    配备地埋密封防水装置
    风力发电机参数
    水平轴风力发电机
    额定功率200W
    额定输出电压48V
    自动调整迎风角度
    行环境温度:-40℃-60℃
    机身全铝合金,耐低温轴承,双法兰管连接
    2.0米/秒启动风速,2.5米/秒切入风速,最大承受风速35米/秒
    风光互补设备箱参数
    含控制器、逆变器、安装辅材等
    户外挂杆箱,箱体内置风扇,自带散热功能;含防雷保护系统,过压保护系统,断路保护系统,过流保护系统
    电池板支架及立杆参数
    材质:热镀锌Q235碳钢型材
    国产、定制
    安装孔位:支架所有安装孔位开椭圆形长孔,留有余量
    (4)监控专用补光灯
    照射距离:10m-120m
    光通量:19601m
    色温:5500-6500K
    材质:铝合金
    控制方式:支持光敏启动
    亮度调节:支持
    启动阈值:支持
    工作电压:AC220V
    防水等级:IP66
    功率:30W 1台
    (5) 防雷器 1个网络口,Un-AC220V,Up-1000V,Uc-AC275V 1 台
    (6) 8口交换机
    8口千兆交换机
    传输速率:1000Mbps
    传输模式:全/半双工自适应 1 台
    (7) 智能监控设备箱
    材质:镀锌钢制结构、喷塑、防水
    规格:530X380X220
    壁厚:1.2mm
    支持市电掉电告警功能:实时监测并上传电压、电流状态、漏电情况,支持在不使用外部蓄电池情况下,通过客户端实时监测设备供电电源,并在客户端提示设备供电电源掉电告警
    支持远程开关补光灯
    至少 1 路 AC 电源输入,能检测输入电压和电流;
    至少3路 AC 电源输出,能远程控制,检测输出电压和电流;
    至少 1 路 DC 12V,1路其他电源输出,能远程控制,检测输出电压和电流;
    支持系统扩展,能扩展 AC 强电单元和报警单元;
    支持支持地图、远程控制、运维统计分析
    访问控制和认证协议:802.1x
    工作温度:-20~70℃
    工作电压:AC220V 1 台
    (8)监控立杆
    规格需满足6米,通径圆杆,直径≥189mm,壁厚≥5mm,含立杆基础;
    (9) 通信费
    水文监测站至归邢台水文中心50M专线,2年
    (10)接入系统
    影像数据和测速数据均接入邢台水文中心现有数据平台。
    (11)质保期:3年

    4

    走航式ADCP

    2

    (1)主要应用于走航式近海岸、海域、天然河道、大型人工渠道、河流水文站等不规则断面的三维流速剖面与流量测量。同时可用于河道、河口等区域的流量、底部轮廓等测量;
    (2)工作频率:0.5MHz-3.0MHz
    (3)传感器:含八个剖面流速传感器和专用测深传感器;自动调节剖面单元大小和工作频率以适应河道深浅变化。适合水深变幅从0.3米到80米的流量测量;精确测量河床断面轮廓。
    (4)作业模式:支持窄带、宽带、脉冲相干等模式中的至少两种模式的智能转换功能,自动连续跟踪流速和水深;
    (5)流速剖面测量范围:0.1~40m ;
    (6)流速测量范围:≥±10m/s;
    (7)流速测量精度:≤±0.3%;±0.002m/s;
    (8)流速分辨率:≤1mm/s;
    (9)流速剖面单元数量:1~128层;
    (10)水深测量范围: 0.2~80m;
    (11)水深分辨率:≤1mm ;
    (12)水深测量精度:±1%;
    (13)仪器内置16GB存储器、数据处理和流量计算模块,通讯中断不影响测流过程
    (14)罗盘/倾斜传感器: 测量范围:0-360;准确度:±2°;
    (15)具有两种以上方法检查河床是否有走底现象,能够测量走底速度并补偿走底产生的流量误差。
    (16)折叠三体船
    品牌:智禹
    型号:ZY Riverboat
    标准流速:0.6-3M/s
    最大流速:4M/s
    船长:1.2米
    ★船体宽度:0.8米(折叠后0.35米)
    船体高度:0.18米
    船体重量:10kg
    ★船体材料:PE复合材料
    折叠支架:铝合金
    Adcp安装方式:船体外安装
    ★具备独立防水舱
    ★支持设备:瑞智、瑞普、M9、Linkquest等主流品牌设备
    ★电台安装方式:外装方式,可选仓内安装方式
    (17)数传电台
    ★全防水设计,浸没水下10m。
    ★使用内嵌式磁力(霍尔)开关,无机械磨损
    低功耗设计,工作时长可达4小时。
    水面高速通讯距离:1.2km
    ★波特率:115200;57600;(可选)
    GPS定位:支持DGPS,支持北斗、GPS、格洛纳斯等,差分定位精度:0.3m
    供电范围:9-20VDC
    频率范围:902-928MHz(FHSS)
    输出功率:1W可调
    数据接口:RS232串口/可选485
    工作电压:9-20VDC
    ★电源:可拆装镍氢电池,2.5AH
    工作温度:-40~+75℃尺寸:180mm长X110mm宽X75mm高
    ★外壳材质:聚缩醛
    湿度:0~95%非结露
    指示灯:电源灯、定位指示、连接指示
    ★防水级别:IP68 水下10米30分钟无渗漏
    (18)配置清单:主机1台、DGPS数据电台1套、拆叠三体船1艘、数据10M电缆1根、电源适配器1个、说明书及光盘1套、配套软件1套、数据处理终端一台。
    (19)质保期:3年

    5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含钢制钢堰板)

    1

    (1)系统需求
    本方案中采用的多普勒测速仪安装在水底,往水面迎水方向发送并接收回波,把回波频率变化换算为流速。该流速是整个声道(流速采集区)的平均流速,即实测流速。包含水位传感器同时测量水位,根据输入的断面,用流速面积法计算流量。适用于各种供水渠道,排水灌渠,明渠,灌渠,河流和小溪。
    (2)系统组成
    多普勒流量计在线测流系统由5个主要部分组成:
    1)多普勒流量计1 台,河底安装,内置流速、水位传感器和流量计算功能;
    2)测流控制器--1套测流控制器,采集并记录流量计数据。
    3)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太阳能供电设备,给现场设备供电;
    4)系统管理软件—安装在远程服务器上。生成数据报表和设备管理。
    5)超声波水位计—实时监测河道水位,并上传到水雨情平台。
    (3)超声波水位计技术指标:
    液位测量精度:0.5%
    测距范围:0-10m
    发射角:6°~12°
    分辨率:3mm或0.1%
    供电:电源设备:60W太阳能板;60AH蓄电池;10A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防护等级:显示仪表IP66,探头IP68
    (4)多普勒测速仪技术指标:
    产品特点
    一体化设计,内置流速、水位传感器和流 量计算功能,可作为便携流量计使用。
    超低功耗,RS232 数据接口,方便遥测设备接入,实现在线测流。
    技术参数
    流速范围: 0.02m/s ~ 5m/s
    流速分辨率: 1mm/s
    流速精度:±1~3%(受现场工作环境影响测量精度有所变化)
    水深范围: 0~ 10m
    水深精度: ±0.25%
    水温范围: -17 ~ 65oC
    水温分辨率: 0.1oC
    输出数据: 水温、水深、流速、流量、水量
    数据接口: RS232
    工作电压: 12VDC
    供电功耗: 待机 0.05mA,测流 200mA
    (5)RTU参数:
    1)彩色触摸屏操作界面
    2)参数设置:进行站号、增量自报限值、定时报段次、测站时钟、水位基值、流量 采集间隔等参数设置。
    3)输入端口:3个RS232、1个RS485端口
    4)固态存储:8M固态存储贮存一年的水位、流速、流量数据。
    5)机箱:不锈钢一体化,机箱表面采用喷漆处理
    6)电源设备:60W太阳能板;60AH蓄电池;10A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7)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 GPRS 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6)钢制材料堰板
    堰板按照现场堰槽尺寸安装。厚度不小于10mm。
    (7)立杆要求
    1)立杆高度4米,安装电源、传输等配套设备;
    2)材质热镀锌、涂塑。
    3)混凝土基础。
    4)定制304不锈钢防盗机箱
    (8)质保期:3年

    6

    压力式水位计(泉内)

    2

    (1)遥测终端机RTU
    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 GPRS 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遥测终端(RTU)须满足系统对多种通信方式、大容量现场数据存储、远程或本地设置、远程或本地数据下载的功能要求:
    *1)遥测终端 RTU 为一体化集成数据终端,内置 GPRS 数据通信模块、人工置数仪和 4 行中文液晶显示系统;具备多个数据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2)具备4个串行通信接口。通过串行接口(RS232 或 RS485)可连接串行接口方式的各种类型水位传感器(兼容绝压和表压两种类型水位传感器),并支持接收和上传两个站间无线短传水位计。
    3)具备响应中心召测时主动发送所采集的地下水数据,支持本地远程设置和修改传感器参数;支持现场数据下载;与外置多功能测试仪进行现场通信及参数设置等。
    4)具备 I/O 扩展接口功能。通过 I/O 扩展接口能够支持模拟量接入方式的水位传感器。
    *5)具备内置键盘和4行中文液晶显示功能。通过 RTU 内置键盘和中文液晶显示实现全中文交互界面,可显示和修改测站 RTU 的工作参数、显示时间、显示当前水位信息、显示当前蓄电池电压状况等。
    *6)具有内置 8MB 以上非易失存储器(固态存储器),支持本地数据长期固态存储,并支持本地和远程固态历史数据下载。
    7)具备内置人工置数功能,可在本机直接进行人工观测数据的输入、编辑和发送报文。
    8)能够通过通信接口连接超短波电台、卫星通信终端、具备物联卡通信和GPRS 通信功能的 2G/4G 通信模块等。能够实现上述各通信方式间的的主、备信道设置,自动切换功能及混合组网功能。
    9)支持现场或远程设置功能,可动态修改工作模式和其它相关工作参数,包括站址设定、定时报及报讯段制时间。
    10)具备测试状态控制键,在测试状态下采集的现场数据能够现场显示、远程传输,但不进入 RTU 固态存储器。
    11)采用微功耗电源管理控制技术,内置大容量锂离子电池,具备休眠唤醒工作方式,在无充电状态下,工作时间≥3 年以上。
    12)含有 WATCHDOG 和 FLASH 的微处理器,具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
    13)具有系统硬件复位功能和死机自动复位功能;
    14)具备 USB 接口,通过 USB 接口对地下水终端 RTU 进行现场程序升级及数据下载;
    15)具备外接电源接口,支持在应急状态下使用外接电源供电;
    16)实现人工键入信息的发送,并能反馈目的地是否收到数据的确认信息;
    17)主动向中心站发送遥测终端的设备工作状态及设备身份识别信息。
    18)工作环境:-40~60℃ 。
    19)防护等级:IP65。
    20)内置一次性干电池组,电池使用寿命≥2 年,电池组可以拆装更换。每套遥测终端机RTU免费配备1组一次性干电池组
    (2)RTU配套水位测量线
    1)水位测量线外观小于所要安装的监测井井壁管内径。
    *2)水位计量程:0~50m。
    3)线缆长度:100 米。
    4)监测数据类型:水位、水温。
    *5)水位计分辨率:1mm。
    6)水位变幅范围:50m 。
    *7)水位测量误差:≤±2cm。
    8)重复性误差:≤±1cm。
    9)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小于25000h。
    10)水温计分辨率:0.01℃。
    11)水温测量误差:在 0~70℃水温变幅范围内,≤±0.2℃。
    12)工作温度:水下部分(水位水温传感器/探头):0~40℃(接触的水不结冰)。
    (3)一次性电池组
    1)干电池组外观小于所要安装的水位计;与水位计RTU能够对接使用;
    *2)单块电池组容量不小于14000mAH;
    3)干电池组为4块3.6V锂电池组成;
    (4)增益天线
    *1)工作频率:频率900/1800MHz。
    2)增益:8DB。
    3)金属底座,直径不小于2厘米。
    4)线缆长度不少于1.5米
    (5)机箱采用不锈钢材质。
    (6)质保期:3年

    7

    视频监控

    5

    (1) 高清网络球机
    支持最大抓拍分辨率2560×1440
    内置扬声器,可播放预录音频,支持远程喊话功能
    支持红外灯补光,应具有手动/定时开关的功能
    支持白光灯补光,须支持开启白光灯补光时,图像显示彩色画面,应具有手动/定时开关的功能
    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 H.264 或 H.265 编码码率为4Mbps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可降低 90%。
    具有自动、半自动和手动聚焦模式
    可设置定时抓拍或报警联动抓拍图片,并上传到FTP服务器上;抓图的时间间隔和报警联动抓拍图片数量可设。
    红外灯开启时,可根据被摄物的距离自动或手动调节红外灯亮度
    内置2路报警输入和1路报警输出,支持报警联动功能
    具有1个Micro SD卡槽(支持512GB存储卡),可将视频图像存储至Micro SD卡或客户端;支持断网续传;支持Micro SD卡热插拔
    内置4G模块;支持通过4G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传输
    能在DC 9.6V~DC 15.6V的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
    支持低功耗休眠节电模式,支持一键休眠、定时休眠;支持一键唤醒功能。在低功耗模式下,功率比最大功率降低60%。
    (2) 太阳能供电系统
    太阳能板参数:
    输出功率:800W
    工作温度范围:-40℃~85℃
    接线盒:IP65防护等级
    电池片:单晶硅
    蓄电池参数: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浮充电压:13.38~213.5V/单体(25℃),13.47~13.59V/单体(20℃)
    均充电压:14.1V/单体
    放电终止电压:10.8V/单体
    寿命:浮充运行情况下10年(25℃)
    80%放电深度时≥600次
    配置后备时间72小时
    配备地埋密封防水装置
    风力发电机参数
    水平轴风力发电机
    额定功率200W
    额定输出电压48V
    自动调整迎风角度
    行环境温度:-40℃-60℃
    机身全铝合金,耐低温轴承,双法兰管连接
    2.0米/秒启动风速,2.5米/秒切入风速,最大承受风速35米/秒
    风光互补设备箱参数
    含控制器、逆变器、安装辅材等
    户外挂杆箱,箱体内置风扇,自带散热功能;含防雷保护系统,过压保护系统,断路保护系统,过流保护系统
    电池板支架及立杆参数
    材质:热镀锌Q235碳钢型材
    国产、定制
    安装孔位:支架所有安装孔位开椭圆形长孔,留有余量1 台
    (3)监控专用补光灯
    照射距离:10m-120m
    光通量:19601m
    色温:5500-6500K
    材质:铝合金
    控制方式:支持光敏启动
    亮度调节:支持
    启动阈值:支持
    工作电压:AC220V
    防水等级:IP66
    功率:30W 1 台
    (4)防雷器 1个网络口,Un-AC220V,Up-1000V,Uc-AC275V 1 台
    (5)8口交换机 8口千兆交换机
    传输速率:1000Mbps
    传输模式:全/半双工自适应 1 台
    (6)智能监控设备箱
    材质:镀锌钢制结构、喷塑、防水
    规格:530X380X220
    壁厚:1.2mm
    支持市电掉电告警功能:实时监测并上传电压、电流状态、漏电情况,支持在不使用外部蓄电池情况下,通过客户端实时监测设备供电电源,并在客户端提示设备供电电源掉电告警
    支持远程开关补光灯
    1路AC电源输入,能检测输入电压和电流;
    3路AC电源输出,能远程控制,检测输出电压和电流;
    1路DC12V,1路其他电源输出,能远程控制,检测输出电压和电流;
    支持系统扩展,能扩展AC强电单元和报警单元;
    支持支持地图、远程控制、运维统计分析
    访问控制和认证协议:802.1x
    工作温度:-20~70℃
    工作电压:AC220V
    (7)监控立杆 规格满足6米,通径圆杆,直径≥189mm,壁厚≥5mm
    (8)通信费 水文监测站至归邢台水文中心50M专线,2年费用;
    (9)接入系统 影像数据和测速数据均接入邢台水文中心现有数据平台。
    (10)质保期:3年

    8

    固定式ADCP

    1

    (1)系统需求
    本方案中采用的固定ADCP全自动流量监测系统中使用的流量计适用于各种供水渠道,排水灌渠,明渠,灌渠,河流和小溪。自动记录瞬时的液位、流速等数据。本方案中流量计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可长期工作,能够做到日常免维护,通过定期检测即可稳定运行,无需人工值守。
    (2)系统组成
    固定ADCP在线测流系统由5个主要部分组成:
    1)ADCP--1 台 ADCP,坐底安装,测量流量、水位及断面流速分布;
    2)测流控制器--1套测流控制器,采集并记录 ADCP 数据。同时接入测站现有浮 子水位计,与 ADCP 水深数据互相校验。
    3)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太阳能供电设备,给现场设备供电;
    4)ADCP安装基座--分布在河道中弘位置,把 ADCP固定在河底,通过电缆连接到岸边的测流控制器。
    5)系统管理软件—安装在远程服务器上。生成数据报表和设备管理。
    (3)主要设备参数
    固定ADCP是一种利用声学多普勒原理测验水流速度剖面的仪器,固定ADCP 配备三个换能器,换能器与 ADCP 成一定的夹角,每个换能器既是发射器又是接收器。换能器发射某一固定频率的声波,然后聆听被水体中颗粒物散射回来的声波。假定颗粒物的运动速度与水体流速相同,当颗粒物的运动方向是接近换能器时,换能器聆听到的回波频率比发射波频率高。当颗粒物的运动方向是背离换能器时,换能器接收到的回波频率比发射波的频率低。声学多普勒频移,即回波频率与发射频率之差。
    1)固定ADCP 主要技术指标
    *声波频率:2MHz
    *波束开角:1.4°
    *剖面范围:0.02m~7m
    *单元尺寸:0.03m
    *单元数量:80个
    *测速精度:±0.5%±2.0mm/s
    *流速范围:±3.6m/s
    *姿态测量:纵摇横摇精度±0.5°,方向精度±2°
    *数据接口:RS485
    *功 耗:12V@100mA
    工作温度:-17℃~65℃
    防护等级:IP68
    2)测流控制器技术指标
    彩色触摸屏操作界面
    参数设置:进行站号、增量自报限值、定时报段次、测站时钟、水位基值、流量采集间隔等参数设置。
    输入端口:3个RS232、1个RS485端口,接水位计、流量计等。固态存储:8M固态存储贮存一年的水位、流速、流量数据。
    流量计算功能:根据预先输入的大断面和测流参数自动计算流量。支持以下几种测流模式:
    -常规定时施测模式;
    -水位变幅超过设定值加密施测模式;
    -临时现场手动加测模式.
    机箱: 不锈钢一体化,机箱表面采用喷漆处理
    3)GPRS 数据传输模块
    技术指标:
    供电电源: DC 5~15V
    接口类型: RS232 接口
    工作频段: GSM/GPRS900:
    TX:880—915MHZ;
    RX:925—960MHZ
    DCS1800:
    TX:1710—1785MHZ;
    RX:1805—1880MHZ
    接收灵敏度: - 104dbm
    发射功率: CLASS4 (2W) /EGSM900);
    CLASS1(1W)/GSM1800
    待机功耗: 3mA;
    频率误差:≤0.1ppm
    工作环境:-20~+50°C,≤95%RH(无凝结)
    天线增益:7dB。
    GSM11.10协议标准
    接口RS232C或者RS485接口
    4)太阳能供电系统
    太阳能板,太阳能板为1组60W,在光照良好的满功率状态下,16小时内充满电池。
    蓄电池,测流控制器配备1组12V60AH铅酸蓄电池。
    太阳能充电控制器,控制参数:
    调节点:14.3V
    低电压断开:11.5V
    低电压重连:12.6V
    高电压断开:15.0V
    电参数:
    太阳能最大电压:30V
    自耗电量:8.4mA
    保护功能:
    太阳能电路短路保护:清除时自动恢复
    太阳能过流保护:清除时自动恢复
    负载短路保护:在短路后10秒~20秒内自动恢复
    负载过电流保护:在过电流后1分钟~2分钟内自动恢复
    高电压断开保护:断开太阳能和负载。
    雷击保护:1500W雷电、尖峰电压干扰抑制器;
    保护太阳能板,负载和电池
    电极反接保护:保护太阳能板,负载和电池
    夜晚电流回流:防止电池电流由于放电而流向太阳能板
    三个LED显示灯:
    绿灯闪:太阳能给电池充电
    绿灯亮:电池充满
    黄灯亮:电池电量中等
    红灯闪:电池电量低,低电压断开报警
    红灯亮:低电压断开
    绿,黄,红同时亮 负载短路过流;太阳能过流、高压断开
    温度范围:-25℃~+50℃
    (4)配套设备
    本ADCP包含厘米级雷达水位计1套(含主机、电源系统、立杆及基础、机箱等全部配套设备),配合ADCP实现水位采集、流量计算功能。
    (5)立杆及要求:
    1)立杆高度4米;
    2)材质热镀锌、涂塑。
    3)混凝土基础
    (6)数据传输
    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 GPRS 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7)质保期:3年

    9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含巴歇尔槽)

    1

    (1)系统需求
    本方案中采用的多普勒测速仪安装在水底,往水面迎水方向发送并接收回波,把回波频率变化换算为流速。该流速是整个声道(流速采集区)的平均流速, 即 实测流速。包含水位传感器同时测量水位,根据输入的断面,用流速面积法计算流量。适用于各种供水渠道,排水灌渠,明渠,灌渠,河流和小溪。
    (2)系统组成
    多普勒流量计在线测流系统由5个主要部分组成:
    1)多普勒流量计1 台,河底安装,内置流速、水位传感器和流量计算功能;
    2)测流控制器--1套测流控制器,采集并记录流量计数据。
    3)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太阳能供电设备,给现场设备供电;
    4)系统管理软件—安装在远程服务器上。生成数据报表和设备管理。
    5)超声波水位计—实时监测河道水位,并上传到水雨情平台。
    (3)超声波水位计技术指标:
    液位测量精度:0.5%
    测距范围:0-10m
    发射角:6°~12°
    分辨率:3mm或0.1%
    供电:电源设备:60W太阳能板;60AH蓄电池;10A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防护等级:显示仪表IP66,探头IP68
    (4)多普勒测速仪技术指标:
    产品特点
    一体化设计,内置流速、水位传感器和流 量计算功能,可作为便携流量计使用。
    超低功耗,RS232 数据接口,方便遥测设备接入,实现在线测流。
    技术参数
    流速范围: 0.02m/s ~ 5m/s
    流速分辨率: 1mm/s
    流速精度:±1~3%(受现场工作环境影响测量精度有所变化)
    水深范围: 0~ 10m
    水深精度: ±0.25%
    水温范围: -17 ~ 65oC
    水温分辨率: 0.1oC
    输出数据: 水温、水深、流速、流量、水量
    数据接口: RS232
    工作电压: 12VDC
    供电功耗: 待机 0.05mA,测流 200mA
    (5)RTU参数:
    1)彩色触摸屏操作界面
    2)参数设置:进行站号、增量自报限值、定时报段次、测站时钟、水位基值、流量 采集间隔等参数设置。
    3)输入端口:3个RS232、1个RS485端口
    4)固态存储:8M固态存储贮存一年的水位、流速、流量数据。
    5)机箱:不锈钢一体化,机箱表面采用喷漆处理
    6)电源设备:60W太阳能板;60AH蓄电池;10A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7)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 GPRS 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6)巴歇尔槽
    采用不锈钢巴歇尔9号槽安装于测流渠内。
    (7)立杆要求
    1)立杆高度4米,安装电源、传输等配套设备;
    2)材质热镀锌、涂塑。
    3)混凝土基础。
    4)定制304不锈钢防盗机箱
    (8)质保期:3年

    10

    压力式水位计

    1

    (1)遥测终端机RTU
    遥测终端 RTU 通信主信道采用 GPRS 通信信道传输,具备多信道备用传输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遥测终端(RTU)满足系统对多种通信方式、大容量现场数据存储、远程或本地设置、远程或本地数据下载的功能要求:
    *1)遥测终端 RTU 为一体化集成数据终端,内置 GPRS 数据通信模块、人工置数仪和 4 行中文液晶显示系统;具备多个数据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使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和《河北省通讯规约》。采集的水文数据直接进入已建的邢台水文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同时具备兼容《河北省水文系统统一标准通信协议》功能)。
    2)具备4个串行通信接口。通过串行接口(RS232 或 RS485)可连接串行接口方式的各种类型水位传感器(兼容绝压和表压两种类型水位传感器),并支持接收和上传两个站间无线短传水位计。
    3)具备响应中心召测时主动发送所采集的地下水数据,支持本地远程设置和修改传感器参数;支持现场数据下载;与外置多功能测试仪进行现场通信及参数设置等。
    4)具备 I/O 扩展接口功能。通过 I/O 扩展接口能够支持模拟量接入方式的水位传感器。
    *5)具备内置键盘和4行中文液晶显示功能。通过 RTU 内置键盘和中文液晶显示实现全中文交互界面,可显示和修改测站 RTU 的工作参数、显示时间、显示当前水位信息、显示当前蓄电池电压状况等。
    *6)具有内置 8MB 以上非易失存储器(固态存储器),支持本地数据长期固态存储,并支持本地和远程固态历史数据下载。
    7)具备内置人工置数功能,可在本机直接进行人工观测数据的输入、编辑和发送报文。
    8)能够通过通信接口连接超短波电台、卫星通信终端、具备物联卡通信和GPRS 通信功能的 2G/4G 通信模块等。能够实现上述各通信方式间的的主、备信道设置,自动切换功能及混合组网功能。
    9)支持现场或远程设置功能,可动态修改工作模式和其它相关工作参数,包括站址设定、定时报及报讯段制时间。
    10)具备测试状态控制键,在测试状态下采集的现场数据能够现场显示、远程传输,但不进入 RTU 固态存储器。
    11)采用微功耗电源管理控制技术,内置大容量锂离子电池,具备休眠唤醒工作方式,在无充电状态下,工作时间≥3 年以上。
    12)含有 WATCHDOG 和 FLASH 的微处理器,具有更强的抗干扰能力。
    13)具有系统硬件复位功能和死机自动复位功能;
    14)具备 USB 接口,通过 USB 接口对地下水终端 RTU 进行现场程序升级及数据下载;
    15)具备外接电源接口,支持在应急状态下使用外接电源供电;
    16)实现人工键入信息的发送,并能反馈目的地是否收到数据的确认信息;
    17)主动向中心站发送遥测终端的设备工作状态及设备身份识别信息。
    18)工作环境:-40~60℃ 。
    19)防护等级:IP65。
    20)内置一次性干电池组,电池使用寿命≥2 年,电池组可以拆装更换。每套遥测终端机RTU免费配备1组一次性干电池组
    (2)RTU配套水位测量线
    1)水位测量线外观小于所要安装的监测井井壁管内径。
    *2)水位计量程:0~50m。
    3)线缆长度:100 米。
    4)监测数据类型:水位、水温。
    *5)水位计分辨率:1mm。
    6)水位变幅范围:50m 。
    *7)水位测量误差:≤±2cm。
    8)重复性误差:≤±1cm。
    9)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小于25000h。
    10)水温计分辨率:0.01℃。
    11)水温测量误差:在 0~70℃水温变幅范围内,≤±0.2℃。
    12)工作温度:水下部分(水位水温传感器/探头):0~40℃(接触的水不结冰)。
    (3)一次性电池组
    1)干电池组外观小于所要安装的水位计;与水位计RTU能够对接使用;
    *2)单块电池组容量不小于14000mAH;
    3)干电池组为4块3.6V锂电池组成;
    (4)增益天线
    *1)工作频率:频率900/1800MHz。
    2)增益:8DB。
    3)金属底座,直径不小于2厘米。
    4)线缆长度不少于1.5米
    (5)机箱采用不锈钢材质。
    (6)质保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