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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类型:中标公告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2020年03月22日 15:20 1、项目名称: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2002038-GYSZYY03(Z) 3、招标公告日期: 2020-02-26 4、开标日期: 2020-03-20 5.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翟晓明、冯中栋、张志军、范晓春、冯乐文(采购人代表) 6.废标/终止/中止原因: 本项目二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7、采购人名称: 固原市中医医院 地址: 固原市 项目负责人: 海翔 联系电话: 0954-7288186 8、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项目负责人: 安方涛、邢惠深 联系电话: 18295107766 9、公告期限: 2020年03月22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3-22 固原市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计划编号:2020NCZ(GY)000045 项目编号:GZ2002038-GYSZYY03(Z) 采购单位名称:固原市中医医院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2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8 第四章 合同文本………………………………………………………………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36 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9-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 固原市中医医院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2020NCZ(GY)000045、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 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0045 2、项目编号:GZ2002038-GYSZYY03(Z) 3、项目名称: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481.6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481.6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一标段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 眩晕诊疗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 183.6 医用低温治疗仪 2 详见招标文件 无创颅内压检测分 析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 椎间孔镜 1 详见招标文件 260 三标段 失眠治疗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38 数量合计: 6 预算合计: 481.6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创新产品。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 (2)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 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 购的内容) 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及公司鲜章)。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 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 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02-2708:00:00 至 2020-03-0418:00: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 方式: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报名通过后 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3-19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 文件送达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 11、开标时间:2020-03-1909:00:00 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为准)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公告期限: 2020年02月27日 至 2020年03月04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 固原市中医医院 地址: 固原市 联系人姓名: 海翔 联系电话: 0954-7288186 16、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项目联系人: 安方涛、邢惠深 联系电话: 18295107766 招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2-26-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供与公告内容一致的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原 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确认。按规定 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一、资格预审 采购人代表在资格预审时,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 文件。核对无误后,在资格预审表上详细标注,有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收取 检察机关出具的告知函及特定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复印件,非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交上出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委托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开标结束,采购人、监督机构代表两名以上人员在资 格预审表上签字后,将收取的资料与资格预审表移交给代理机构。 二、温馨提示 1、无原件或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2、原件装入投标文件,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3、原则上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室。依法纳税(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及类似业绩(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 标文件,原件评标时由工作人员转交评标专家核验; 4、所有资格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复印件未装入投标文 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符的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文件按A4纸质统一格式胶印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层或其 他方式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为了确保能按时开标,请各投标人务必于开标10分钟之前办好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资质预审、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开标前 10分钟内不再办理上述手续。 8、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可以予以警告和制止。 9、若供应商一年内在固原市累计三次质疑经调查均为无效质疑的,被相关 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 (1)对该供应商通报批评和谴责。 (2)列入固原市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3)将该供应商的情况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报。 10、我单位处理质疑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相关 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 双方合理分担。 11、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代理-6-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均视为一家供应商。 12、我单位欢迎各供应商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对 我单位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7-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 GZ2002038-GYSZYY03(Z) 3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个日历日 4 投标文件份数及 密封情况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一份,正本和副 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000.00元;二标段30000.00元;三标段5000.00 元 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 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 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 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 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1工作日17:00前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 证金的缴纳情况有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6)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网上报 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6891120 0954-2039234 7 货物交付使用时 间及地点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8 答疑会 原则上不召开答疑会,若投标人有异议,务必于开标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 机构提出。-8- 9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项目名称(标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或品目名: 在2020年3月19日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必须注明交货时间,供唱标用)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 (5)经营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 (6)依法纳税情况(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7)财务状况(2018) (8)安装完工时间 (9)保修期承诺 (10)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其中(5)至(10)项,可视为投标文件附件。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0年3月19日09时00分 13 开标时间 2020年3月19日09时00分 14 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无效投标的规定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16 废标的规定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中标候选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9-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由 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 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执行。 18 付款方法和条件 (1)签订合同后,买方预付中标价的10%,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买方 (使用单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 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 (2)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后无 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剩余10%的合同款。 19 质疑地址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20 投诉地址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股) 21 评标小组 在政府采购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医疗设备类专家加一名采购人代表,共五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2 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 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 2.定义 2.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 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 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10-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3“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 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 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 2.4“依法纳税”是指投标企业具有3人以上(含3人)、近期连续三个月 依法纳税、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连续一年缴纳医疗保险,且有社保部门 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医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医 疗保险清单)。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 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 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 注: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供应商特定资格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 括本次采购的内容) (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及公司鲜章)。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 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 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授权委托 5.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2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与 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12- 8.2各供应商自行联系购买,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 负责。 8.3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为准。 8.4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8.5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宁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 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1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宁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0.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及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 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 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 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3.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 技术文件 (6)技术规格、参数 (7)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的必须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 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 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4.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 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及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 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 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 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 标。 14.5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 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小密封 袋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 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基本资格与特定资格要求,将资格原件装入袋子, 开标前由采购人代表进行核验。 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确认。按 规定需要年检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16.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 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 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 17.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作为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 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7.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4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时提供 样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 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18.投标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8.2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 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暂不接收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 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4)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 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7:00前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有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5)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网 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 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18.3投标结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预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手续,履约-15- 保证金按照中标或者成交金额的10%收取,待采购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凭履约 保证金收据及验收报告办理退付手续;落标的供应商按规定退付投标保证金。 18.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 待调查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 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 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 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9.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 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 撤回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一份,胶 印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 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 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 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1.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 21.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当 拒绝接收。 21.4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 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 的地点。 22.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2.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投标承诺书》。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 或撤回投标文件,所有文件必须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 按本章第20、21、22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 23.3撤回投标应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书面告知 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可先传真文件,在三日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23.4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4.串通投标行为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 情况的; (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17- 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5.资格审查 25.1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前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按照《固原市政府 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材料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密封,采购人代表、 供应商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转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查。 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 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 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表上详细标注审查情况,并签字。 25.2有下列情况之一,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1)未缴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本章第3.2款、3.3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25.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监督机构代表、采购人代表 或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五、开标和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在固原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用计算机语音 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抽取一名专家为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 评标工作。招标人所属专家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评标,如果抽到则更换。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招标人、代理 机构不得进入评标室,严禁与评委接触。 27.开标 27.1开标前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采购项目内 容、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建立情况,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研究 确定相关事宜。 27.2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 织开标。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7.3开标时,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监督 人员、采购人代表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代理机构-18- 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供货或服务完工时间等,由供应商对信息进行确 认后记录人进行记录,供应商签字。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 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27.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27.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内容不一致且小密封袋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 效投标处理。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 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3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 28.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9.无效投标和废标 29.1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9-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29.2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 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市直及原州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市财政局批准, 各县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30.评标 30.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1]1092 号)评分标准进行评标。 30.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 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 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30.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 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30.4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20-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 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5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 报价执行。 六、中标信息公示与供应商质疑 31.中标信息公示 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 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 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 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 专家名单。 3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 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4公示期间有异议或质疑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函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可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2.供应商质疑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三日内作出答复。 32.2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资格设置、技术参数存在不合理条 款或规定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或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应当在三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 32.3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 后,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2.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二日内提出。 32.5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书面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21- 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7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 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三日(特殊情况七日)内作出 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32.9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3.中标结果通知 3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 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 目。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5.特殊情形规定 35.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 仍不足三家的,建议采购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5.2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1.3第(2)—(4) 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由采 购人申请、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以变更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九、其他规定-22- 36.1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 原则,也可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2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 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号)规定 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6.3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其收费标准按招标服务费标准 的50%执行。 37. 其他规定 37.1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 定的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7.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货物交付使用或服务完 工时间。 37.3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23-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1.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1]1092 号)执行。 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2款、 3.3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 序 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商务 0.05 2 技术 0.55 3 价格 0.30 4 其他 0.10 ∑(1+2+3+4)=1 1-24-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 分。 2 招标文 件响应 程度 60分 商务标 响应情 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 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 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 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技术标 响应情 况 (技术 指标、 参数) 55分 招标文件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 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 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2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 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重要 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 一项减2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 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1、投标产品需提供厂家相关资料(文字、图片、公开发 行彩页、检测报告等)作为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文件。证明 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文件未按上款要求提供证明的,其“技术标响应情况” 不计分。 3 类似业绩 5分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 止。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 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 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 4 售后服务 5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 后服务承诺,在当地有服务机构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 有服务体系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分。-25- 1.3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装订部分:投标报价应和其他评审项目分开密封装订。 (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部分: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 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审查内容主要 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记录、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与此项目相关的其 他文件。 (3)投标报价部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 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和该报价的投 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类似业绩部分: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 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 件且中标价高于本次投标报价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 备评委对投标书复印件进行审核。未提供原件的不予得分;原件与投标文件中 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得分。 (5)技术标部分和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 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6)评委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 中评分标准打分,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 依据国家计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原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进场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对评委进行处理。 2.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预中标供 应商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 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6-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评分,并承担评审结果相关责任,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 分。 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 的规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3名。-27- 第四章 合同文本 (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 (二)设备或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价格分项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现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 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3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 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 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3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 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交货地点 1、结算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买方预付中标价的10%,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买方(使-28- 用单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 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 (2)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12个月)后无 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剩余10%的合同款。2、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约定或按采 购单位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 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 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 修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5‰作为违约金, 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 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 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 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 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 份,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29- 采购方(甲方) 公章 供应商(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六、经营业绩 七、投标承诺书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31-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 (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 号: ,招标文件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 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 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 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 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 (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 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 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2-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 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其他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 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其他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开始至参加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3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货物) 名称 品牌或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价格(元) 单价 总价 1 2 3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其他事项申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34-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币单位:元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品牌或规 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台/套) 价格 单价 合计 1 2 … 安装调试费 备品备件费 运输和保险费 技术服务费 税金 其他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35-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 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 技术规格 偏离 (正偏离/负偏 离) 说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供应商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 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 明确投标内容。-36-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 (附银行缴纳回执单复印件) 六、资格证明文件-37-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38- 附1—1、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 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39-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成立或注册日期: (3)注册号码: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40-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货物品目 合同签订日期 数量 金额 7.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 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41- 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备注:1、提供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2、提供税务登记证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缴费证 明。 投标企业具有3人以上(含3人)、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连续六个 月缴纳养老保险、连续一年缴纳医疗保险,且有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清单(或 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医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医疗保险清单)。 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2款、 3.3款规定的资格证明(包括供应商从事货物的上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 等)的复印件。 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2款、 3.3款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业绩要求; (2)信誉要求; (3)认证体系; (4)其他要求。-42- 附6、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七、经营业绩-43- 八、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 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 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固原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 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 标。-44-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45-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固原市中医医院迁建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用途的简要说明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 1、项目清单 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标段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 套 1 1.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典型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PPV)的诊断和治 疗,适用于梅尼埃病、突发性耳聋合并眩晕等前庭性疾病的辅助检查。 ★能够进行晕车、晕机、晕船、恐高以及非典型BPPV型耳石异位症的 诊断与治疗,并有预装方案。 2.★整系统为诊断治疗一体机。 产品构成:诊疗台、控制台、眼罩组成。 3.★具有两个独立控制并相互垂直的旋转轴和随旋转轴进行旋转的体位 固定椅: A、主轴:主转动轴处于水平方向 1、转动角度:不限,梯度1゜,误差≤2゜; 2、转速:可数字输入,梯度 1゜/s,最大180゜/s,误差≤5%; 3、加速度:可数字输入,梯度0.5゜/s2,最大180゜/s2,误差≤5%; B、 辅轴:辅转动轴处于与主转动轴垂直方向 1、 转动角度:不限,梯度1゜,误差≤2゜; 2、 转速:可数字输入,梯度 1゜/s,最大180゜/s,误差≤5%; 3、加速度:可数字输入,梯度0.5゜/s2,最大180゜/s2,误差≤5%; C、患者座椅: 1、10道航空插扣式安全带,分别固定人体双肩、背、胸、腹、大腿、小 腿; 2、 液压式安全杠; 3、 最大载重≤135KG; 4、最大患者身高≤195CM; 4.头位: 直立及前倾30゜可自由转换。 5.指示灯:3个双色指示灯,实时指示系统各部分状态。 6.眼罩:双高分辨率、红外视频摄像头,自动定标,有固视抑制灯。病 人患有单侧眼疾时,可切换左右眼视频,不影响眼震视频图像的获取。 7.操作台: 1、不小于19〞LCD电视机,用作显示原始视频;不小于19〞LCD显示器, 用作电脑监视器; 2、 i5及以上处理器,内存不少于4GB,硬盘不小于 1T; 8.软件:-46- 1、 预装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 2、 预装有30个以上诊断、治疗、检查方案; 3、 用户可自设诊断、治疗、检查方案; 4、 所有方案可预览、修改、存档; 5、诊断、治疗、检查的全部过程,包括患者基本信息,采用的运动模式, 原始数据、视频、眼震曲线均可存档、调研、备份; 9.眼震曲线: 1、与运动轨迹(速度)、体位、耳蜗位置同步显示; 2、可自动分析慢相、快相速度,个数、频率,可显示打印对比图及各项 数据、结论; 10.★运动控制: 1、角度模式,控制转椅转动一定角度,方向、角度、时间、加速度可输 入; 2、速度模式:控制转椅转动到一定速度再减速到静止,方向、加速度、 最大速度、转动时间、减速度均可输入; 3、摆动模式:控制转椅以一定的振幅、频率、次数摆动,振幅、频率、 次数均可输入; 11:应急装置: 1、安全杠手动按钮; 2、主轴回位手动开关; 3、辅轴回位手动开关; 应急停止运行后,以最小刺激速度,将病人体位停放在平卧位,以利 于病人休息及医生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 12.★供电:AC,220V,50Hz,容量3KVA,UPS电源。紧急断电后能够保 证在无墙壁电源供电条件下,将已经开始诊治的病人所有诊疗方案操作完 成,整个诊疗系统正常工作30分钟左右。 无创颅内压检测分析仪 台 1 1、整机指标 ★1.1推车一体式. 1.2检测指标:颅内压值,直接数显 1.3颅内压检测范围:70mmH2O~1200mmH2O 1.4检测时间:≤1分钟 1.5临床试验:平均误差≤8.5%(提供正式的临床实验报告) ★1.6防电击类型:医用电气设备II类BF型,提供《检验报告》以供证明。 2、配置 ★2.1操作平台:windows全中文操作系统。 2.2计算机系统:高集成化嵌入式主板。 ★2.3显示器:≥15寸彩色液晶防爆触摸屏。 ★2.4打印机:内置激光打印机 ★2.5内置锂电池,电池仓独立设计,便于更换。 2.6防电击类型:医用电气设备II类BF型,提供《检验报告》以供证明。 ★2.7具有内部电源装置,当外部电源断开时,仪器由内部电源供电。提 供《检验报告》以供证明。 ★2.8操作界面能够显示电量,电池状态。-47- 3、刺激光源 3.1刺激光源频率:0.25Hz~1.45Hz可调。 3.2脉冲触发宽度:1ms~900ms可调。 3.3发光亮度范围: 0cd/㎡~29000cd/㎡可调。 3.4闪光模式:多种闪光模式,6种闪光频率+12种脉冲宽度+13种闪光脉 冲次数 ★3.5光照度范围:0Lux~8000 Lux±20%,。 4、放大器 4.1放大倍数≥20000 ★4.2共模抑制比CMRR≥128db,提供《检验报告》以供证明。 4.3带宽:0.4Hz~3900Hz,提供《检验报告》以供证明。 4.4幅频特性:0.4Hz~400Hz范围内输出信号变化幅度不超过3dB。 4.5阻带特性:在无信号输入时(输入短路)输出电压不大于60mv。 4.6零点地悬浮技术:无需接地,移动更方便 4.7放大通道:双通道,左右视觉通路同时检测 5、其他功能指标 ★5.1全中文手写输入功能 5.2可以输入病人姓名、年龄、检测医生等信息并查询。 5.3脑灌注压换算功能 5.4电极安放阻抗检测功能,(判断电极配戴是否合格)。 注: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必须为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 医用低温治疗仪 台 2 技术参数: ★1.采用半导体致冷技术,无氟无压缩机,可长期连续工作。 ★2.采用进口全数字温度传感器,测温精确可调。 3.采用高亮度LED显示技术,界面清晰直观。 4.采用微机自动控制系统,控温精确可靠。 ★5.该机具有测量体温、自动累计计时功能,体温自动控制和时间显示功 能。 6.采用优质低噪音水泵和风机,保证主机能长期连续工作。 7.具有缺水、故障和体温上、下限报警功能。 8.该机具有控温精确、恒温工作、降温速度快、体积小、重量轻、 噪音 低、无污染、 耗电量低、工作可靠等特点。 9.当头盔降温到所选数值时,能自动保持在所选数值±1.5℃范围内恒温 工作。 10.头盔测温精度在-4℃~4℃时≤0.5℃。 11.体温测量精度在28℃~43℃时≤0.2℃。 ★12.环境温度在25℃时,最低制冷可达到≤-15℃. ★13.电源输入功率≤350VA,当盔温达到设定温度时,电源输入功率≤ 60VA 14.噪音≤55db。 15.工作方式:连续。 二标段-48- 椎间孔镜 套 1 ★一、总体要求: 1.1、为确保产品的稳定、兼容和耐久性,提高手术安全性和操作方便性, 以及售后服务的一致性,本标段的全部产品(包括内窥镜、手术器械、动 力刨削系统、高频/射频主机与配套电极等)必须为同一品牌。 1.2、内窥镜的注册证名称必须为“椎间孔镜” 二、高频/射频主机1台及配套器械1套,参数要求: 2.1、主机应具有脊柱内窥镜手术专用模式,包括消融切割-Rhizotomy、 脊柱消融-SpineVap和脊柱凝血-SpineCoag模式 ★2.2、主机必须具有ARC功率自动调节功能,可根据组织类别和消融或 凝血程度,自动调整输出功率,避免对临近组织和深层组织的损伤。 2.3、主机具有自动双极凝血功能,消融电极或双极钳与组织接触时自动 工作并自动调整输出功率 ★2.4、主机具有不少于23种工作模式,能适用于所有外科手术。单极模 式应具有1-9档效果,可根据组织类型选择不同效果。最大输出功率不低 于350W。模式类型不少于下表: 模式 效果 单极电切: 标准电切Standard 1-9 微切Micro 1-9 无血电切Dry 1-9 单极电切Resection 1-5 腹腔镜单极电切Laparoscopy 1-9 单极电凝: 消融切割Rhizotomy 1-3 温和电凝Moderate 1-3 强力电凝Forcedcoag / 强力混合电凝Forcedmixed 1-3 强力电切电凝Forcedcutting 1-4 喷射电凝Spray 1-4 单极混切Resection / 腹腔镜单极电凝Laparoscopy / 双极电切: 脊柱消融SpineVap / 标准双极电切Bipolarcutting / 双极剪刀Bipolarscissor / 双极电凝: 脊柱凝血Spinecoag / 标准电凝Standard / 标准自动电凝StandardAUTO / 微电凝Micro / 强力电凝Forced / 双极剪刀电凝Bipolarscissors / 腹腔镜双极电凝Laparoscopy /-49- 2.5、主机具有4路独立输出,包括2路单极和2路双极,应能同时工作。 2.6、主机具有电外科工作站功能,触摸屏按键,实时程序和工作状态显 示,可根据手术情况和医生习惯对各种参数(如电流、电压、模式等)进 行修改和存储,并可通过异步通信接口外接显示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