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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CO2分析仪

直达仪器谱

    四川-成都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类型:其他公告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市场调研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采购项目的质效管理,依法实现采购目标,我单位就温室气体监测涉及的温室气体仪器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市场价格、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和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提供相关资料。

    本次参与的供应商为自愿参与,自愿提交相关信息,本单位获取信息,会依法依规进行保密。

    本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本次收集的设备资料进行比较、审阅、修订和完善后,最终形成采购需求,不存在抄袭、征用某一个特定供应技术参数,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一、调研人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调研内容

    (一)高精度温室气体(CO2、CH4、N2O、CO)监测系统仪器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市场价格、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和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二)环境空气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仪器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市场价格、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和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三、法律依据

    (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报送要求

    (一)按附件1格式编写。

    (二)投送设备资料所提供服务及配套设备须具备市场竞争力、保障服务质量及安全。

    (三)提供设备资料的供应商按照附件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21日前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d_dqs@qq.com。

    此次调查系供应商自愿提供相关信息。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568825327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登记表,供应商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


    一、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情况

    (一)高精度温室气体(CO2、CH4、N2O、CO)监测系统

    1. 监测单元

    监测单元是负责检测CO2、CH4、N2O、CO温室气体浓度的主要仪器。供应商应提供仪器设备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或监测原理)、监测方式、精度、24小时最大漂移、量程、进样温度与湿度范围、稳定时间、准确度等技术参数。

    精度、24小时最大漂移、稳定时间、准确度测试方法附后。

    2. 样气采集与处理单元

    样气采集与处理单元是负责大气样品采集、传输、预处理的装置和仪器。供应商应提供样气采集系统构成及材质:包括进气口过滤器、采样管线、阀、采样泵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参数、材质及产品信息。前处理系统构成及材质:包括系统构成、技术原理、功能、参数及除水效果。

    除水效果测试方法附后。

    3. 样气选择单元

    样气选择单元是负责标准物质和大气样品转换输送的装置。供应商应提供样气选择系统的构成及材质:包括系统构成、技术原理、功能、参数。

    4.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是负责控制样气采集、切换,监测系统运行状态信息采集、显示,检测数据采集、显示、传送的系统。供应商应提供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的构成及功能:包括系统构成、技术原理、功能、参数。

    (二)环境空气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

    1. 总体技术指标

    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方式、精密度、检出限、浓度范围、零点噪声、浓度漂移(24 h、30 d)、系统残留、30 d保留时间漂移、30 d保留时间漂移、30d有效数据率。

    2. 样气采集与处理单元

    样气采集与处理单元是负责大气样品采集、传输、预处理的装置和仪器。供应商应提供样气采集系统构成及材质:包括进气口过滤器、采样管线、阀、采样泵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参数、材质及产品信息。前处理系统构成及材质:包括系统构成、技术原理、功能、参数及除水效果。

    3. 质谱仪与色谱仪

    质谱仪与色谱仪是检测大气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浓度的重要仪器。供应商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产品信息。

    4.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是负责控制样气采集、切换,监测系统运行状态信息采集、显示,检测数据采集、显示、传送的系统。供应商应提供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的构成及功能:包括系统构成、技术原理、功能、参数。

    二、市场价格情况

    高精度温室气体(CO2、CH4、N2O、CO)监测系统报价表(以下内容仅为表格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品牌名称及型号

    参考价格(万元)

    备注

    1

    高精度温室气体(CO2、CH4)浓度分析仪

    2

    高精度温室气体(N2O、CO)浓度分析仪

    3

    样气采集系统

    4

    样气处理系统

    5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总计

    环境空气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报价表(以下内容仅为表格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品牌名称及型号

    参考价格(万元)

    备注

    1

    2

    总计

    三、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四、市场供给情况

    五、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

    六、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主要指标检测方法:

    (一)高精度温室气体(CO2、CH4、N2O、CO)监测系统

    1. 精度

    向分析仪通入某一浓度的标准气体不少于10h,待仪器读数稳定后,计算CO2、CH4、H2O(1s/5s/10s/100s/5min)和N2O、CO(1s/5s/10s/100s/5min/60min)测量均值的标准偏差。

    2. 24小时漂移

    向分析仪通入某一浓度的标准气体,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开始,记录读数,运行不少于24 h。剔除起始不稳定数据,计算测试时长内5min和1h平均值的最大值与最小值间的偏差。

    3. 除水效果(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一测试)

    方法一:分析仪正常采样的状态下断开冷阱采样,待分析仪水气值升高并趋于稳定后,再将冷阱接入采样管路,观察分析仪水气值降至稳定,读取分析仪水汽浓度示值。

    方法二:向分析仪通入某一浓度的标准气体的同时混合不同比例相对湿度,然后经冷阱除水后,读取分析仪水气浓度示值。

    4. 准确度

    分别向分析仪通入低中高浓度的标准气体,每次待仪器读数稳定后记录仪器示值,将低高浓度标准气体仪器响应值进行相关分析,用最小二乘法绘制仪器校准曲线并计算出相关系数;将中浓度标准气体仪器响应值代入校准曲线的拟合方程,中浓度标准气体差值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1)

    式中:S″—修正浓度值,ppb或ppm;

    a—校准曲线斜率;

    b—校准曲线截距,ppb或ppm;

    S′—监测仪器对中浓度标准气体的响应浓度值,ppb或ppm。

    附件 (2)

    式中:E—中浓度标准气体差值,ppb或ppm;

    S″—修正浓度值,ppb或ppm;

    S—中浓度标准气体的标称浓度值,ppb或ppm。

    5. 稳定时间

    向分析仪通入某一浓度的标准气体,自通入标准气体起开始计时,当仪器显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标称值波动满足CO2≤0.1ppm、CH4≤2ppb、N2O≤0.1ppb和CO≤2ppb时,停止计时,记录所用时间为待测分析仪器的稳定时间。

    (二)环境空气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

    1.零点噪声

    仪器调试完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测定仪器空白进行分析,连续测定7次。记录平行测定结果及零点噪声计算值。零点噪声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1)

    式中:附件 零点噪声,10-12 mol/mol;

    附件 第k次测量的浓度值,10-12 mol/mol;

    附件 n次测量的浓度平均值,10-12 mol/mol;

    附件 测定序号 (k=1~n);

    附件 平行测定次数(n≥7)。

    2. 检出限

    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 168-2020)相关规定测试检出限,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n次(n≥7)平行测定。测定完成后,计算n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公式(2)计算方法检出限。记录标气浓度、进样体积、平行测定结果及方法检出限。

    附件 (2)

    式中:MDL 方法检出限,10-12 mol/mol;

    n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n≥7);

    t 自由度为n-1,置信度为99%时的t分布值(单侧);

    S n次测定的标准偏差,10-12 mol/mol。

    3. 浓度范围

    通过改变标准气体的进样体积或标准气体的浓度,记录能够测定的最大浓度和最小浓度,即为仪器测量范围。记录标准气体的进样体积、各组分的测量范围。

    4. 系统残留

    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通入标准气体后,连续2次通入不含待测组分的高纯气体(氦气、氮气等)或合成空气进行测试。记录每次的测定结果及系统残留计算值。系统残留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3)

    式中:附件 系统残留,%;

    附件 第2次通入不含待测组分的高纯气体(氦气、氮气等)或合成空气的仪器测量浓度,10-12 mol/mol;

    附件 标准气体的浓度,10-12 mol/mol。

    5. 24h浓度漂移

    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通入标准气体连续分析3次,计算0h测定浓度的平均值。待仪器连续运行24 h后,重复上述操作,计算24 h后3次测量浓度的平均值。记录标气浓度信息、平行测定结果及24 h浓度漂移计算值。

    24 h浓度漂移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4)

    式中:附件 仪器24 h的浓度漂移,%;

    附件 0 h测定标准气体的3次平均浓度,10-12 mol/mol;

    附件 24 h后测定标准气体的3次平均浓度,10-12 mol/mol;

    6. 30 d浓度漂移

    仪器连续运行或待机30 d且期间无仪器调整,分别于第1 d和第30 d进行标准气体测试,并计算测试值。记录标气浓度信息、每次测定结果及30 d浓度漂移计算值。30 d浓度漂移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5)

    式中:附件 仪器30 d的浓度漂移,%;

    附件 第1 d测定标准气体的浓度值,10-12 mol/mol;

    附件 第30 d测定标准气体的浓度值,10-12 mol/mol。

    7. 30 d保留时间漂移

    仪器连续运行或待机30 d,且期间无仪器调整,计算第30 d与第1 d保留时间之差的绝对值,即为30 d保留时间漂移。记录标气浓度信息、每次测定结果及30 d保留时间漂移计算值。计算公式具体为:

    附件 (6)

    式中:附件 30 d的保留时间漂移,min;

    附件 第30 d测试的保留时间,min;

    附件 第1 d测试的保留时间,min。

    8. 精密度

    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 168-2020)相关规定测试,样品平行测定不少于21次,根据公式(7)~(9)计算多次测量浓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即为精密度。记录平行测定结果及精密度。

    附件 (7)

    附件 (8)

    附件 (9)

    式中:附件 对样品进行第k次测试的结果,10-12 mol/mol;

    附件 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平均值,10-12 mol/mol;

    附件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

    附件 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标准偏差,10-12 mol/mol;

    附件 对某一浓度水平样品测试的相对标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