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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冈 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项目劳务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类型:招标公告

    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项目劳务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项目劳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项目劳务服务;

    1.2采购人: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3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矿山项目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矿山基建及剥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带出大量粒径小于800mm片麻岩原石。

    现计划同步采购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劳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石破碎及筛分,成品料装车、场内堆料转料。服务供应商需要自带完整的生产加工线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设备、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生产线封装、必要的除尘装置、装车载具等。

    采购方提供380V用电接口。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不含税)为:2596万元。

    执行综合单价(不含税)包干:最高限价11.8元/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骨料加工项目劳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石破碎及筛分(产品种类分为:道砟石31.5-60mm、精品12石10-20mm、精品13石20-31.5mm、12石、13石、瓜米5-10mm、石粉0-5mm、沥青集料(5-10mm、10-15mm、10-20mm、15-25mm)、机制砂0-3mm等),成品料装车、场内堆料转料。服务供应商需要自带完整的生产加工线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设备、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生产线封装、必要的除尘装置、装车载具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2.3服务期限:1.5年或成品料产量220万吨(先到为准);

    2.4服务地点:麻城市夫子河镇梅家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矿区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各类产品粒径符合采购方要求;严格执行采购方生产调度指令及采购方对产品结构的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5 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2024年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有过同类型生产劳务服务项目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合法证件;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1.7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 9时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7.2 报价供应商负责内容:

    7.2.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以下一种方式:□1、分部分项包干法;□2、平方米造价包干法;√3、综合单价法;□4、总价包干法。

    7.2.2报价供应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询比文件附表中“报价表”,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述报价供应商协作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7.2.3禁止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将服务转让、分包。

    7.2.4报价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加工合格碎石以及询价文件中约定的其他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供应商需要自带完整的生产加工线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设备、电力系统、控制系统、生产线封装、必要的除尘装置、装车载具等;

    (2)报价供应商负责石料加工、场内堆料转料、成品料贮存、防护、出库上料、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工料机费用;

    (3)报价供应商负责承担该施工任务的劳务用工以及除约定由采购人负责外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

    (4)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政策性原因导致碎石加工关停而终止合同履行,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5报价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的生产要求及时安装、调试、检修满足生产的设备、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设备机械及操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并购买保险,一切费用报价供应商承担;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退场,各类机械设备的退场和减少需及时上报采购人生产管理部门,待上报获批后方可办理。

    报价供应商的机械设备进场、退场及其在本项目内的转场、安设和拆除工作(含所有配合机械设报价供应商备进场、退场等相关费用)所产生的机械台班、人员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6报价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即报价供应商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10000吨/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采购人下达的生产计划。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视情节按照10000-100000元/天的标准予以扣除,直至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报价供应商无条件退场。

    7.2.7因报价供应商原因造成碎石成品料质量合格率不达100%,或石粉出品率≥20%,造成采购人损失时,由报价供应商据实赔偿,从结算款中扣除。碎石成品料质量以专业检测报告为准。

    7.2.8报价供应商场地建设、临时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安全设施等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产,场地建设必须满足碎石生产、运输、储存条件,加工设备运行正常,安全生产条件达标。验收过程记录在案,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7.2.9报价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调度指令,产品种类、数量及质量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因产品结构调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10报价供应商负责成品料分类分区堆放、保管(包括:防洪、防风、防盗)、出料装车等工作,因混料或储存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11所有加工的碎石、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卖、自用或其它处置。否则,采购人有权处以不少于100000元/次的罚款,且罚款不低于擅自出卖、自用或其他处置的产品市场价值的3倍,并追究法律责任。

    7.2.12报价供应商应自行配备安全生产所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采购人提供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警示标牌等,由报价供应商负责安装、使用、维护;项目结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予以归还,如有损坏、遗失,报价供应商须按价赔偿,相关赔偿费用从当期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7.2.13报价供应商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2.14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地方民风民俗,协调处理好地方关系并管理和约束生产人员遵纪守法,所有相关人员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毒驾、打架斗殴、寻滋挑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价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15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上述要求配备施工人员。

    7.2.16报价供应商配备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人。

    7.2.17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每日及时据实向采购人上报当日完成的生产量,以及据实填报采购人各部门下发的各种表格。接受采购人下发的文件并接受、执行、遵守文件中的所有条例、要求。采购人召开的各种会议,如需报价供应商参会,报价供应商负责人(合同签订人)及相应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7.2.18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日期,按要求组织设备机械、人员进场。自行负责人员住宿、生活等,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文明施工、卫生噪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办法,治安保卫及行政管理。报价供应商负责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卫生整洁,因迎接检查需要所要进行的场地清理、冲洗、设备机具摆放整齐等工作。

    7.2.19当报价供应商对施工安全、质量及进度不能满足报价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己承担。

    7.2.20报价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及其上属集团公司下发的所有管理制度、流程及奖罚条例。

    7.2.21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其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所属人员的劳动关系纠纷及工伤事故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因报价供应商所属人员的劳动纠纷或工伤事故导致采购人支出费用及相关损失,报价供应商应予以全部赔偿。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其自有施工设备购买相应保险,因未购买保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2.22应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需按月向采购人上报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劳务人员(农民工)名单、工资单及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确保不出现拖欠、克扣、不发劳务人员工资行为。

    7.2.23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并留档保存。

    7.2.24报价供应商应协调好当地关系,施工设备设施应满足环保等地方部门政策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当采购人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组织并协调现场工作关系时,报价供应商须积极配合。

    7.3采购人负责内容:

    7.3.1采购人负责提供:将粒径小于800mm原石直接卸入碎石加工的受料口。

    7.3.2采购人负责派管理人员协助处理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7.3.3采购人负责施工前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合同交底、制度宣贯等。

    7.3.4采购人负责派遣管理人员对报价供应商生产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签字验收。

    7.3.5采购人负责审核查验报价供应商派驻现场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合同结算人员、安全员、特殊工种等人员上岗证、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

    7.3.6采购人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并负责施工前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

    7.3.7采购人可以根据进度要求对报价供应商人员、机械进行统一调配。

    7.3.8报价供应商在施工期间承担对村、乡镇层级的协调工作。

    7.3.9采购人负责组织对报价供应商已生产产品进行验收。

    7.3.10采购人负责定期按合同约定对报价供应商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7.3.11采购人根据国家劳务实名制要求,监督报价供应商对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报价供应商所有人员与报价供应商形成劳动关系,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3.12本工程采购人不承担设备进、出场以及转场费用、临时驻地费用。

    7.3.13采购人各部门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环保、质量、资料、结算等全部工作需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完全接受制度流程的全部条款与奖罚条例。

    7.4报价供应商协作方式及费用组成:

    本项目工程采用综合单价(不含税)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电费、材料费、机械费、仪器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移机费用、周边协调费用、产品装车费用、政府相关收费、用水费用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风险)等全部费用。

    7.5计价原则:

    7.5.1报价供应商按销售合格产品计量结算,合格产品以过磅验收,并经双方签认的产品数量为准。

    7.5.2办理结算时必须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现场签字,按采购人公司流程复核并签字后,采购人财务人员方办理结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在采购人财务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7.6支付方式:

    7.6.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不含税)包干:最高限价11.8元/吨。生产精品12、13石每吨不含税综合单价的基础上上浮3元/吨。

    7.6.2合同签订进场后,按照实际销售量每月结算一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期结算按当期完成金额的95%作为进度款(剩下5%留作质保金)。

    7.6.3报价供应商根据结算单开具结算价款适宜税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财务申报,经采购人内部审批同意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3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支付到报价供应商账户上。

    7.6.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7.6.5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金在当年内没有质量事故或质量纠纷的情况下,自然年次年的6月30日前对前一年度质量保证金予以一次性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7.7平台服务费(本项目平台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按照下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款执行。

    7.8其他相关说明

    7.8.1本报价为不含税报价。

    7.8.2若有变更增加项目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报价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公司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7.9工期、进度安排:

    7.9.1工期:1.5年或成品料产量220万吨(先到为准)

    7.9.2进度计划要求:满足采购人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及节点工期要求,若不能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要求,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工作任务的安排,且采购人有权予以罚款(具体金额视进度滞后情况而定)。

    7.10人员要求:

    7.10.1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要求:必须附上身份证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供应商进场前采购人将严格审核人员是否与其询比采购报价文件中承诺的一致,进场后必须每月接受采购人的履约检查,管理人员的增减、变更须报采购人审批,未经同意则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7.10.2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务人员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按要求做好进场验证管理、考勤管理、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

    7.10.3供应商授权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须联合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必须与合同配套“一事一授权”,不得进行定期授权、再授权,不得对非供应商在职人员授权,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资流水等资料。

    7.11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等要求,保证其工作内容的施工质量。并严格执行项目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要求。(各项目在文件编制中对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麻城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271号(人防大楼6楼)

    联 系 人: 彭高林

    电 话: 17798316204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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