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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

400-6699-117转1000

合作开发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是专门从事药品研发服务的省直事业单位。研究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52号,是省科技厅重点扶持的省级科研机构。研究所现有高级职称的药品研发专家40余人,并且聘请了多名药学、药理学、临床医学教授为顾问,同国内、省内多家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研究所现建有山东省化学药物重点实验室、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室、通过国家GLP检查的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拥有先进的合成、提取、制剂和分析仪器设备。

  研究所具有长期新药研发的先进经验,先进完备的科研设施,科学求实的专业精神,对合作伙伴负责的诚信理念,这些都奠定了山东医工所成功发展的基石。建所近三十年来,研究所与国内众多的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接收企业委托进行新药开发、质量标准提高、技术难题攻关等合作开发服务,受到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现可提供的合作开发服务主要有:

  化学药物的合成工艺研究

  中药及天然药物的提取工艺研究

  制剂处方及工艺研究

  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的拟定、提高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热诚的希望能与广大的业界朋友一起,通过合作开发,不断的提高我们的新药研发水平,同时为企业带来效益,共同为医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临床研究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注册临床部多年来一直从事新药临床试验研究,临床试验监查经验丰富,和国内多个临床药理基地有良好合作关系,提供新药的I-III期临床研究以及新药上市后的IV期临床研究的全程服务,包括药物的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和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试验研究,为制药公司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临床研究平台;具有短期内组织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和进口药品注册的项目经验,是国内综合实力较强、中西药物并重的新药临床研究机构。

  自开展临床研究以来,我单位已完成所内外四十余项新药的临床研究工作,并均已取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文号。多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单位主要代理:①新药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 ②中药保护品种临床试验; ③进口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④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⑤非注册用途的临床评价。

  我所开展新药临床研究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高效的合作团队和创新的管理;深厚的研究功底保证了能不断的创新,研究人员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事业单位良好的信誉。我所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人员,与国家新药临床研究基地合作密切,运用质量、科学、高效的管理理念,严格按照国际ICH、SFDA 的 GCP要求对项目的运行进行科学管理,并建立了系统、规范、完善的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系统,力求通过全方位高质量的临床药品研发服务和快速、高效的开发周期,为客户赢得药品研发过程的宝贵时间。

  我们衷心希望能与广大业界同仁通过临床研究的纽带,搭建起真诚合作的桥梁!

药物安全性评价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是在原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药理室和山东省新药药理研究中心毒理室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二十余年开展新药药理毒理研究的历史,承担了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的药理毒理研究工作三十余项,参加研究的课题中有七十余项已取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文号。

  为提高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中心遵照国家《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要求,建设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功能实验室及SPF级和普通级动物实验室。并在原有仪器设备的基础上购买了德国莱卡病理设备、美国安捷伦高效液相色谱仪、日本光电多导生理记录仪、英国HEMAVET全自动五分类动物专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磁流量计、尿液分析仪、离子分析仪、血凝仪、血气分析仪、自动酶标分析仪、细菌内毒素检查仪、电磁流量计、小鼠跳台仪、小鼠避暗箱、裂隙灯显微镜等先进仪器及设备,并制订了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及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照GLP的要求开展各项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

  目前,中心已培养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团结协作、学历及年龄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具备按照GLP要求开展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安全性药理试验的能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LP检查公告(第12号)),可以按照GLP的要求开展化学药物、中药及天然药物、生物制品等的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工作。也可为研制单位提供组方及有效成分筛选等服务。

  中心愿以“团结、求实、奋进、创新”为宗旨,与各医药生产企业及新药研发单位精诚合作,共同为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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