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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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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简介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简称SCAPC)是2013年2月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建立的部属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本实验室以国家环境保护需求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和软硬件条件建设,深入、系统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领域的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在研究水平、学术成果、研究队伍、人才培养和研究条件等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为国家环保部门制定区域大气污染防控相关领域的技术政策、指南、法律和规范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为国家环境领域重大科研计划的实施提供队伍和平台保障。

目前,实验室拥有国内大气污染控制研究领域一流的实验室设备和条件,实验室用房面积1200多平方米,配套设备固定资产近2000万元。实验室下设3个研究室,学术思想活跃,在国际国内学术前沿具有相当竞争力。本实验室以郝吉明院士和贺克斌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在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研究方向上形成了一支优秀的教学科研团队。团队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5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获得者1名,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3名。团队培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3名。实验室主任为贺克斌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为郝吉明院士。

实验室针对我国快速城市化带来的严重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达标问题,开展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理论与技术及其应用研究。实验室重点研究内容设置以下三个方向:1)大气复合污染源排放表征理论与技术方法;2)大气复合污染多维溯源理论与技术方法;3)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管理科技支撑平台。

二、开放基金的资助范围

2013-2014年度重点资助领域包括:

1. 大气复合污染源排放表征理论与技术方法

(1)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测试与分析

(2)污染源排放因子模型理论及建模方法

(3)典型污染物的源特征谱分析

(4)排放清单编制理论、方法与典型区域/城市清单编制

2.大气复合污染多维溯源理论与技术方法

(1)大气复合污染溯源新技术和新手段

(2)基于空气质量模型的溯源技术体系研究

(3)基于受体模型的溯源技术体系研究

(4)大气复合污染的多维集合溯源及其应用

3. 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管理科技支撑平台

(1)多目标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理论与决策分析方法

(2)重点污染源排放控制技术评估模型和决策系统

(3)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科技支撑平台建设

(4)大气环境管理和重点源排放控制的法规、标准、政策研究

三、开放基金重点资助对象和资助强度

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事业单位固定研究工作人员,均可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提出申请。

也包括申请人在其原单位独立完成的课题;或是申请人自带一定经费,仅来重点实验室利用仪器设备的课题,以及来重点实验室进修的课题。

资助金额为每项2-5万元,资助期限为1-2年,拟资助8-12项课题。实验室欢迎和鼓励获得项目资助的申请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本实验室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申请者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在原单位进行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

四、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办法

1、2013年度本研究基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格式填写《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复后,(一式三份)寄送到本实验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节能楼620办公室,曹百灵收,联系电话:010-62794833,邮编:100084,同时寄电子版一份,电子邮箱:blcao@tsinghua.edu.cn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和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4、关于基金项目的审批、立项与管理请见《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五、项目结题和成果标注

1、 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请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交实验室主任签字通过、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

中文: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4

英文: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Sources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 Complex, Beijing 100084, China

并标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No. ××××××)”或者“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Sources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 Complex (No. ××××××)”。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 自带项目和经费在本实验室工作取得的成果或发表论文需注明“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完成”。

3、  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共同所有。

六、此申请指南由本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国内外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来本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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