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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沟油”生产经营 泰州两市民获7000元奖励

2017.6.19

  因为举报有人从事“地沟油”活动,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对两名实名举报者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的奖励。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这是今年首次,也是2016年《泰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者最高的一次奖励金额。

  据悉,今年初,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某地朱某涉嫌非法从事“地沟油”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举报线索,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泰州市公安局秘密开展联合侦查,一举破获了朱某等人将“泔水油”销售给动物饲料企业以及将不能直接食用的菜籽毛油掺入大豆油冒充成品菜籽油直接销售的违法犯罪案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个,销售窝点3个,该案已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2016年8月,《泰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出台,鼓励市民对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于现金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举报的违法行为涉案货值、等级以及举报人对违法行为查处贡献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可给予1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等的奖励,每案件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万元。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违法的举报,报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奖励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请拔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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