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的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部从1952年开始组建,历史上曾经有过“八机并存”的局面,即一共有多达八个机械工业部,分别主管不同的工业细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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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中央先后成立了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第一机械工业部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第二机械工业部主管兵器、坦克、航空工业。1956年,增设第三机械工业部,主管核工业和核武器。1958年,将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电机部合并为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改称第二机械工业部。1960年,从第一机械工业部拆分出第三机械工业部。1963年,先后从第三机械工业部拆出第四机械工业部、第五机械工业部和第六机械工业部,至此,六大机械工业部分别主管民用机械、核工业和核武器、航空、电子工业、兵器、造船。1964年,以国防部五院为基础增设第七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洲际导弹(航天)。1965年,将1959年设立的农业机械部改名为第八机械工业部,至此,新中国历史上“八机并存”局面第一次形成,分别主管民用机电、原子能、航空工业、无线电工业、兵器工业、造船工业、航天工业和农机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