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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MFSAc17001 鱼 海产品 样品的处理和制备

2019.7.23

试验过程:

    为防止样品在制备及随后的加工中水份的丢失,使用尽可能大量的样品,研碎的物质应保存在带密封盖的容器内,并尽快进行全部测定。如有任何延误,则须冷冻样品,以防分解。通常,鱼的样品制备象消费者按惯例那样,包括留皮、去骨,但必须完全符合食用规定。例如,鲇鱼皮不能食用,应弃之;软化的罐头蛙鱼骨应留下;沙丁鱼是整条检验。根据特殊的检验要求,规程也可变更。分析样品如下制备:

    (a)鲜鱼——洗净、刮鳞及去内脏。如鱼体长≤375px,用5—10条。若是大鱼,用≥3条鱼,从每条鱼上切下62.5px厚的横断面3块;一块贴着鱼胸鳍后切下,一块取于肛门与第一块的中间处,一块紧靠肛门往后切,剔去鱼骨。对大小适中的鱼,去头、尾、鳞、鳍、内脏及不能食用的骨头,片鱼,取由头至尾、从鱼脊到鱼腹两边所有的肉和皮。测定脂肪和脂溶性组分,必须包括鱼皮,因许多鱼的大量脂肪直接贮藏在皮下。

    迅速用绞肉机绞样品三遍,每次绞后,须清除绞肉机中未研碎的物质,并与研碎的物质充分混合。绞肉机的孔径为1.5—3mm,使柄末端的四周不漏。如样品为软体鱼,可用高速捣碎机,打碎几分钟停一下,不断的打和停,刮下沾在杯边上的肉。

    (b)罐装鱼、贝类和其他罐装海产品——将罐头里的所有内容物 (肉和汤)倒入捣碎机,打碎至均匀,或放进绞肉机绞三遍。对大罐头,取肉放在8—12目筛上沥2min,并收集全部液体,测定肉重及液体体积。按肉、液比例取样,再用捣碎机混合均匀。

    (c)油浸、酱汁、肉汤或清水罐装海产品——用8目筛沥2min,按(b)制备固体部分,液体可单独分析,如需要,亦可与固体一同分析。水,通常弃之。

    (d)盐渍或盐汤制的鱼包装——沥出盐水,弃之,用饱和NaCl溶液漂去附在鱼上的盐粒,沥2min,再按 (a)进行。

    (e)干熏或腌干的鱼——按 (a)进行。

(f)冻鱼——室温下溶化,沥液弃之。(1)鱼片——取完整的片用,(2)整鱼——按(a)进行。

    (g)除牡蛎、蚌及扇贝外的贝类——如样品为带壳整体,按(h)要求清洗并以常用方法剥出可食用部分,再按 (a)制备分析样品。

    (h)带壳牡蛎、蚌及扇贝——以饮用水洗去壳上所有泥沙及污物,并沥干。剥取足够量牡蛎或蚌,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其量≥500ml沥干的肉。将贝肉移至撇渣器中(有眼杓子),在撇渣器上剔除碎壳,沥2min,按 (i) 或 (j) 进行。

    (i)去壳蚌或扇贝——按 (b)制备。

    (j)去壳牡蛎——在高速捣碎器内,将肉和液体共同打碎1—2min。

(k)生的或熟的沾面包渣的鱼——不去面包渣或皮,按 (a)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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