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金额为每项2-3万元,拟资助10-15项课题,总资助金额20-30万元。实验室欢迎和鼓励获得项目资助的申请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本实验室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申请者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在原单位进行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项目的申请:

  (1) 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 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 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有一定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4) 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010年度本研究基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5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到实验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环境节能楼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819办公室,邮编:100084。同时寄电子版一份,电子邮箱:swmes@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