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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晓梅 邱仁宗: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和管治

2010.7.16

  合成生物学使科学家和工程师能够创造自然界没有的生物系统,或改变已经存在的生物系统以执行新颖的和有益于人的任务。这一新兴的(emerging)的领域可看做是遗传工程或基因工程的延伸,因为它也操纵和转移基因。随着它的进展,合成生物学越来越与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汇聚。例如纳米科学家正在利用病毒作为电池部件,而DNA可以被看作就是信息,细胞是信息网络。当人们认识到科学的这种相互联系性,就能帮助认识到伦理问题的相互联系性。人们谈论这些新兴技术伦理学时往往用带有连字号的术语,如gen-ethics(遗传伦理学或基因伦理学)、nano-ethics(纳米伦理学)、neuro-ethics(神经伦理学)、synbio-ethics(合成生物伦理学)以及IT-ethics(信息技术伦理学)。随着这些新兴技术的汇聚,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它们之中的伦理问题颇为类似。

  合成生物学提出的两类伦理学问题,一类是概念性的伦理问题;一类是具体的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

  概念性问题涉及制造生命有机体的正当性问题。1999年一组生命伦理学家研究了科学家制造最小的基因组有机体的目标,认为这并没有违反道德戒令,但提出了合成这种新的能独立存活的有机体对生命概念的可能后果。“生命”的概念根据不同的理论情境有多种诠释。从生物学观点看,生命是区分活的有机体与无机物的条件。但生物学意义的生命与社会情境中的生命是不同的。例如在希腊文中Zoe用于所有生物共有的生命过程(类似中文的“生物”),而Bios是社会和文化层面的人类生命(类似中文的“生活”)。从语义学看,前者是“作为客体的身体”(bodies-as-objects),后者是“赋体的存在”(embodied beings),是与个体的、不可归约的自我经验相联系的身体。且不说制造高级动物或人的生命,即使制造或变更简单生命体,会对人类具有社会和文化层面的生命会有什么影响?例如我们制造生命后,会不会肆意对待所有生命,包括人类生命?这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这种关注有时用“不要扮演上帝的角色”的论点提出,认为目前所有生命有机体都是“自然”形成(或“上帝”创造)的,都是经过千百万年进化而来的,我们如果设法去创造生命,可能会对整个自然界、地球上的所有物种,包括人类在内产生始料不及的影响。与之相联系的就是人们提出了人类创造生命对环境可能影响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问题。反对“要扮演上帝的角色”的人往往认为合成生命从根本上说是不应该进行的。当然,这种观点虽然不无道理,但难以立足。

  具体的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是如何评价受益和风险的问题的呢?

  关于潜在的受益:受益可分两类——推进基本知识和制造新产品。合成生物学有助于理解生命如何开始?一堆化合物如何成为活的生命?当然还有:生命是什么?物理学家Richard Feynman说:“我们不能制造我们不理解的东西。”分子生物学家Steven Benner说:“布丁的证明也许在于制造它。”科学家Benner希望合成生物学能够使生物学假说得到更严格的检验。第二类受益是创造新的能源、新的可生物降解的塑料、清洁环境的新工具、制造药物和武器的新方法。有希望使这些产品不仅是全新的,而且是更干净、更好、更便宜的。

  关于潜在的风险或伤害,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物理性(physical)伤害和非物理性(non-physical)伤害。物理性伤害包括生物安全(biosafety)和生物防护(biosecurity)问题。

  生物安全问题:合成微生物与环境或其他有机体可能产生令人始料不及的相互作用,从而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风险。为了负责任地发展应用合成生物学必须预防或处理这些风险。合成微生物释放入环境可能引起基因水平转移和影响生态平衡,或发生演变产生异常功能,对环境和其他有机体产生前所未有的副作用。因此必须解决生物安全问题。

  生物防护问题:这些伦理问题是指因使用合成的致死的和有毒的病原体进行恐怖主义袭击、生物战或种种恶意使用,尤其是如何生产这些病原体的知识和技能唾手可得时。合成生物学这种目的的使用包括生产生物武器,例如新的或改变了的致病病毒或细菌以及制造产生毒素的合成有机体。考虑到目前的知识,设计和生产全新病原体供恐怖主义和恶意使用是完全有可能的。对恐怖主义的担心引起了对这种有可能研制生物武器的具有“双重”用途的生命科学研究是否应禁止发表的争论,例如抗疫苗的鼠疫的基因工程和小儿麻痹病毒的人工合成的研究成果应不应该发表。

  潜在的非物理性伤害是对个体或社会的幸福安康(well-being)所造成的副面影响,涉及公正、平等、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等,有时难以言说。例如人们对合成生物学中专利、知识产权、商品化、重商主义等的争论涉及人们对公平概念的不同观点;合成生物学可能带来的受益和风险如何公平分配是一个很重要的非物理性伦理问题;还有我们是否应该利用合成生物学或其他技术增强人类的性状和能力,则是另一个重要伦理问题。人们比较重视对物理性风险或伤害的管理,而不重视对非物理性风险或伤害的管理。

  在发展和应用合成生物学时,如何能够做到受益最大化、风险或伤害最小化呢?存在着两派观点:热心派和谨慎派。热心派主张采取“占先性”(proactionary)观点,认为对国家的最大风险是技术得不到迅速发展,公众、工业和经济丧失了增长的关键性机遇。按照这种观点,对合成生物学的受益和风险的界定和权衡就会不同,对我们如何应对也会有不同看法。人们对新兴技术谈到“管治”和“公共参与”,热心派认为这主要是给公众提供教育,他们主张最低限度的管治,认为“自我管理”(self-regulation)即可,说“保护公众免受合成生物学可能带来的风险取决于科学共同体的意志、能力和自我管理的承诺”。

  谨慎派则对自我管理是否明智表示怀疑。他们说,“请相信我,我是专家”这一说法,公众已经有所保留,因此主张采取一种“防范性”(precautionary)观点,认为一种新物质或一项新技术在有证据证明它是安全的以前应该被认为是有危险的。根据这种观点,证明的负担落在主张使用这种物质或发展这种技术的人身上。持这种观点的人通常要求更多的管治和公众参与,要求更透明,要求公司和政府向民众提供更多的信息,要求产品上市前进行检验测试,要求第三方对风险受益进行评估。除了科学家自我管理外,他们要求外部管理和公众参与,要求公众在“上游”就参加管理,以避免重复过去发生的错误——例如石棉、chlorofluorocarbons、DDT和反应停等在风险得到充分评估前就进行研发、应用。

  在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方面,还有如下问题需要研究。

  1.鉴定和评估合成生物学的潜在风险,包括物理性和非物理性的伤害;

  2.鉴定和评价合成生物学可能对人的幸福(福利、安康)的好的和坏的后果;

  3.考查制订有关合成生物学公共政策时重视或不重视非物理性风险的哲学和文化因素;

  4.分析目前的合成生物学管理框架是否合适;

  5.制订合成生物学研究和应用的伦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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