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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得使用物质

2018.4.24

  4月20日,记者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在4月份开展的一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涵盖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共5大类。抽检场所涉及主城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共计抽检596批次,其中合格产品572批次,不合格产品2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5.97%。2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检出了国家农业部严令禁用的甲拌磷、孔雀石绿等高毒农药和添加剂。

  在本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抽检了韭菜、茄子、黄瓜等蔬菜类样品31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产品为大白菜、豇豆、肉豆、韭菜、线豆和长豇豆,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氧乐果、腐霉利、甲拌磷、甲胺磷和克百威;抽检鱼、虾、蟹、螺、贝类等水产品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产品为老板鱼、毛蚬、花蚬、河蟹和扇贝,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和镉;抽检鸡蛋等鲜蛋类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产品为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在2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中的个体经营业户占了90%以上。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业户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

  在此,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到正规的农贸市场或者超市,购买时对其进行基本的外观辨识,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兽残检测的公示通告,食用前尽可能用小苏打水浸泡半小时再用流水清洗干净后食用。

  消费者如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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