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包品目01为核心产品;02包品目13为核心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17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认定详见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刘先生 段先生